【#卫报为黎智英撑腰遭邓炳强怒斥#】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3日致信英国《卫报》,谴责该媒体在文中使用偏见和具误导性用语来诽谤法庭的专业和公正。此前一天,《卫报》刊登评论文章,批评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日前有关驳回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申请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的裁决。
报道引用前英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萨姆欣(Jonathan Sumption)和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的夏博义(Paul Harris)等人的话,讨论了法院裁决的影响。
他们声称,香港的法治“大打折扣”,国家安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无法在法律上受到质疑,“实际上赋予了委员会所谓‘警察国家’的权力”。
邓炳强在致《卫报》的信中强调,黎智英就聘请海外律师的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是因为“它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他还表示,终审法院的裁决并不像评论文章所说的那样‘模糊不清’,或有任何隐晦之处。
“我们反对使用这种带有偏见和误导性的语言来诋毁法院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邓炳强写道。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承担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职责,有权对是否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作出判断和决定,工作信息不予公开。香港国安委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具有可执行的法律效力。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机构和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得干涉香港国安委的工作,均应当尊重和执行香港国安委的决定。
他指出,这符合普通法原则,也获得英国承认,即法院应尊重执行机构对国家安全事务的判断,因为他们更适合进行此项判断。
邓炳强表示,这无损基本法所保障的独立司法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最终裁决权。所有被告也都严格按照适用于香港的法律接受公平审判。
他称,特区政府坚定维护市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有超过100名资深大律师、超过1600名大律师和约13000名律师,选择律师的权利受到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国安法第14条亦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不受司法审查,强调做法符合普通法原则,亦不损害基本法保障的法院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所有被告均接受公平审判。
沙漠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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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ker
西方新闻界基本都是伪君子,不值得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