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代孕“代孕”绝非简单的民事契约,其背后暗藏的危害远超“自愿”表象
3月24日,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起非法代孕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通过详细查看上官正义发布的内容,小编推断,那名17岁的彝族女士是双胞胎的母亲,生物学母亲。这条信息在上官正义曝光的内容中并未提及。
有人会说,小编你这说的不是废话吗!代孕母亲当然是她生下的孩子的妈妈,还有啥可质疑的?
可不是这样的!代孕母亲未必是她生下的孩子的亲生母亲,也就是说,孩子可能和这个代孕母亲没有血亲关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已经被封杀的大明星郑爽。
郑爽不愿意自己生孩子,于是与其前男友张恒合计,找人代孕。郑爽提供自己的卵子,张恒提供自己的精子,通过体外受精形成胚胎,再将胚胎植入代孕女子的子宫内,完成妊娠。
郑爽通过这种方式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孩出生于2019年12月19日,女孩出生于2020年1月4日,间隔约两周。说明有两名女子为郑爽代孕,而这2个孩子与代孕的女子均无血亲关系。
而在上官正义发布的内容中,这名17岁的彝族女性是代孕孩子的亲生母亲。孩子是2025年2月2日出生的,为何现在曝光,引人深思。
有人存在错误的思想,认为“代孕”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为什么要抵制。
小编认为,代孕绝非简单的民事契约行为,其背后暗藏的系统性危害远超“自愿”表象。
从法治维度审视,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已明确将代孕列为非法行医范畴,2021年修订的《民法典》亦通过公序良俗原则对其进行根本性否定。
在伦理层面,代孕实质构建了“子宫租赁”的畸形市场。据相关媒体披露,87%的代孕女性来自农村或城镇低收入群体,月收入不足2000元的占比达63%。这种经济压迫下的“自愿”,本质是贫困对身体自主权的剥夺。
更值得警惕的是,代孕制造的伦理悖论。2024年,上海的陈女士和罗先生通过代孕生下龙凤胎,后来,罗先生去世,孩子的祖父母以“陈女士与孩子无血缘关系为由”将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将监护权判给自己。这种人伦关系的解构正在挑战社会基本的情感秩序。
此外,代孕对女性的身心造成无法逆转的伤痛。为了追求利益,代孕机构不会等到代孕女性正常排卵时才进行取卵,他们会给女性注射促排卵药物(如促性腺激素),强制女性在短时间内排出多个卵子,打破了自然生理周期。
女性怀孕之后,心理和生理都会产生变化,导致产后易抑郁,表现为失眠、焦虑和自责。
某医学数据揭示:代孕母亲患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概率是自然妊娠的7倍,因非法取卵导致终身不孕的案例占比达12%。
某代孕儿追踪研究发现,6岁前的重大疾病发生率比自然受孕儿童高出40%,其中32%的案例存在出生缺陷未被提前筛查的情况。这些数字背后,是地下代孕机构为压缩成本,普遍省略孕前基因检测、孕期正规产检的黑色产业链现实。
当子宫成为可交易的商品,当生命孕育沦为商业契约,人类文明最基本的情感纽带将被彻底消解。法律对代孕的禁止,本质上是对人性尊严的捍卫,对社会公序的守护,更是对文明底线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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