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江苏扬州,女子因怀疑丈夫出轨,便请邻居调取监控帮忙抓奸,不料,在铁证面前

沛山评生 2025-03-26 21:35:18

冤不冤?江苏扬州,女子因怀疑丈夫出轨,便请邻居调取监控帮忙抓奸,不料,在铁证面前,女子的丈夫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将女子暴打了一顿。事后,他还认为邻居多管闲事,竟一纸诉状告上法院向其索赔42800元,法院这样判了!(来源:大象新闻) 陈先生和黄女士是多年的邻居,平日里见面也会热情寒暄,邻里关系看似十分融洽。 陈先生出于安全考虑,在自家院子里安装了一个可旋转的监控摄像头。 事发前几天,陈先生接到黄女士打来的电话,声称想要其帮查监控看看她的老公是否出轨。 陈先生一听,心里顿时有些犹豫,毕竟这涉及到别人的家事,弄不好还容易惹上麻烦。他赶忙对黄女士进行了婉拒。 然而,黄女士并没有就此放弃,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她多次找到陈先生,言辞恳切,诉说着自己内心的不安和担忧。 陈先生心想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实在抹不开面子,最终还是心软答应了。 第二天,陈先生花费了不少时间,仔细查看监控记录,将黄女士丈夫李先生近日进出家门的监控截图发给了黄女士,还特意叮嘱让她千万保密。 黄女士在拿到截图的第一时间找到了李先生进行质问,李先生倒也不心虚,还向黄女士反问这些东西是哪来的。 两人在此过程中发生激烈争吵,李先生甚至对黄女士拳脚相向,直接将其打进了医院。 这还不算完,李先生在得知这些截图均为陈先生提供后,他越想越气,认为陈先生未经他同意,擅自向黄女士提供监控画面,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还间接导致了夫妻矛盾的激化,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于是,李先生一纸诉状将陈先生告上了法院,索赔包括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合计4.28万元。 当陈先生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感到非常懊恼,直言自己只是看在邻居的情分上帮个忙,没想到会闹成这样,到头来吃力不讨好,自己还闹个被告的下场,又到哪里说理呢? 诚然,在这里我们不能否认李先生是个渣男,其在出轨事迹败露后,不仅不虚心向黄女士认错,反而对其拳脚相向,施以家暴。 但一码归一码,即便李先生是一个品行不端、劣迹斑斑的人,其合法权益依然要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简单来说,个人的隐私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本案中,陈先生虽出于邻里情面帮忙,但未经李先生同意,向黄女士提供其监控截图,属于擅自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就侵犯了李先生的隐私权。 李先生向法院起诉加以维权,无可厚非! 陈先生又将承担何种责任呢? 因陈先生在事后第一时间拆除了监控,且李先生一方也未提供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因陈先生泄露其隐私行为造成损害的主张,故对于这部分诉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责令陈先生当庭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双方就此息诉。 可能大家还不理解,陈先生明明是做好事,怎么成为了侵权者了呢。李先生一方行为不端,又怎么成为了受害者? 在这里,我们要知道,李先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行踪属于他的私人信息,陈先生未经其许可,擅自将监控截图提供给黄女士,这就打破了李先生对个人隐私的合理期待,在法律层面已然构成侵权。 而李先生虽然在婚姻关系中行为不端,其出轨行为仅在道德层面应当受到谴责,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丧失了自身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资格。 而且,即便李先生存在家暴妻子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处理,但这并不影响其隐私权的保护。 陈先生侵权就是侵权,即便好心办了坏事,他也得认!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陈先生的例子也再次提醒大家,对于他人的请求,尤其是涉及到可能侵权的事务,要谨慎对待,不能因为情面或其他原因而让自己不利。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律师推荐】民法典实用一本通图解漫画生活常见普法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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