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原配依法追回丈夫生前赠予“第三者”的全部财产 【引言】 婚姻关系存续

天蓉看文化 2025-03-28 10:04:25

真实案例:原配依法追回丈夫生前赠予“第三者”的全部财产 【引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处分。然而,现实中“婚外赠与”屡见不鲜,配偶去世后,原配能否追回丈夫赠予第三者的钱财?本文结合近年多起真实案例,解析法律如何为无过错方撑腰,维护婚姻家庭伦理与社会公序良俗。 一、典型案例:法院支持原配全额或部分追回赠款 1.全额返还:118万元赠款被法院“一追到底” 合肥肥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妻子李女士在丈夫程某去世后发现其生前向情人姚某转账125万元,并为其购车。法院认定程某的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判决姚某全额返还118万元。类似案例中,河北蔚县法院也判决第三者返还36.9万元及奔驰轿车一辆。 2. 部分返还:多次离婚复婚,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比例 成都一起案件中,丈夫刘某婚内赠与第三者罗某97万余元。法院根据刘某与妻子邓某多次离婚复婚的时间节点,认定部分款项属于刘某个人财产,最终判决罗某返还邓某48.64万元(即共同财产部分的50%)。 3. 检察机关抗诉改判:从“还一半”到“全返还” 四川宣汉县冯女士的丈夫何某向第三者转账37万余元,二审法院仅判返还一半,检察机关抗诉后改判全额返还。法院强调,婚内财产未经配偶同意不得单方处分,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 二、法律依据:为何“婚外赠与”无效? 1. 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单方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投资等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丈夫未经妻子同意的大额赠与属无权处分,侵犯配偶财产权益。 2. 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院普遍认为,婚外情本身违反婚姻忠诚义务,以此为背景的赠与行为损害社会道德,自始无效。 3. “第三者”需返还全部不当得利 赠与行为无效后,依据《民法典》第157条,受赠方需返还全部财产。即使部分款项被用于共同生活或投资,法院亦不予支持,因婚外关系本身不具合法性。 三、原配维权关键:证据与诉讼策略 1. 及时收集转账记录与婚外情证据 - 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如“520”“1314”等特殊金额); - 聊天记录、书信、证人证言等证明婚外关系; - 购车、购房合同等大额财产凭证。 2.明确财产性质:区分个人与共同财产 - 若夫妻曾约定财产各自所有,需证明赠与款项来源于共同财产; - 多次离婚复婚的,需厘清婚姻状态与财产归属时间节点。 3. 起诉对象与诉讼请求 - 将“第三者”列为被告,丈夫列为第三人(若在世); - 可主张返还财产本金及利息,或要求折价赔偿。 四、社会警示: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 1. 对“第三者”:莫贪不义之财,终将人财两空 法院判决表明,基于婚外情获得的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即便男方生前自愿赠与,原配仍有权追回。 2. 对婚姻中的过错方:财产处分须谨慎 夫妻一方若擅自赠与共同财产,不仅面临法律追责,更可能引发家庭破裂。如广东一男子病逝后,情人及私生子被起诉返还960万元,家庭纠纷持续发酵。 3. 司法导向:弘扬家庭美德,打击违背伦理行为 最高法明确表态,在无过错方与“第三者”之间,坚决保护前者权益,通过判决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 【结语】 法律是婚姻家庭最坚实的后盾。无论是丈夫生前还是去世后,原配均可通过诉讼追回婚外赠与的财产。此举不仅维护了个人权益,更彰显了司法对家庭伦理与社会正能量的坚定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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