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学副校长“安排”残疾儿子进校文印室工作,结果副校长一退休,工作16年的儿子

趣事聊历 2025-03-28 19:30:57

江苏小学副校长“安排”残疾儿子进校文印室工作,结果副校长一退休,工作16年的儿子就遭辞退!   这件事发生在江苏省淮安市的一所乡镇小学。   这所小学的副校长姓陈,妻子也是学校的一名老师。   夫妻俩有一个儿子,身体患有残疾,平时出门都无法独立行走,必须要坐轮椅。   这种情况自然是很难找工作的。   正巧,学校的文印室需要有人干活,而小陈也懂的电脑操作,所以老陈就想让儿子也顶这个空缺。   当然,是经过学校领导班子表决通过了的,而且也已经报告了教育局。   小陈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在学校工作,平时都是在家里面干的,也比较轻松。学校方面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他发工资。一开始也没交社保,直到2019年才给交。   当然,因为这种事属于特事特办,学校并没有签订合同,老陈自己也没有意见。   谁知,等到2022年,老陈从学校领导班子退下来之后,立马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人一走,茶就凉”。   他这边前脚刚刚光荣退休,学校后脚就宣布把小陈给辞退了。   老陈自然不干了,这不是欺负人吗?   他赶紧回学校理论,学校方面倒是客客气气的接待了这位老领导。但是一提到小陈的工作问题,那是半点不肯通融:   “您知道,我们学校也并不是非要招这么个文员不可,当年之所以同意,也完全是出于照顾。学校当年并没有签合同,发的钱属于劳务费,并不是工资。本身就不存在劳动关系。   如今学校更新了设备,也不需要文员了,所以就把他辞退了。”   学校方面虽然客客气气,态度却很是坚决:“辞退了就是辞退了,也别指望再从学校拿一分钱了。”   老陈自然不肯接受了,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嘛!   于是,他果断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能被认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嘛?   很明显,学校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法律了。    这16年小陈的的确确在给学校工作,而且学校也给他发工资,交了3年社保,逢年过节的还发福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的确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不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一审法院竟然支持了被告一方的意见,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小陈自然不肯接受,再一次提起了上诉。   好在二审法官是个正常人,判定小陈胜诉,要求学校给予小陈6万块的补偿。 不得不说,学校这做的实在是不怎么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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