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司机深夜开车去接单,谁知一头小牛突然冲到了路中央,司机避让不及,直接将小

重瓦下庆 2025-03-30 10:26:43

云南,一司机深夜开车去接单,谁知一头小牛突然冲到了路中央,司机避让不及,直接将小牛给撞飞了出去,导致其当场死亡。牛主人见状拽着司机不让走,要求他赔钱。后经法院调解,司机赔了3400元。然而在车辆修完后,司机反将牛主人告了,要求其赔偿车辆维修费、停运费等共计1.9万元。可牛主人不同意,他认为是司机开车疏于观察,而且修车费不可能这么贵,就撞坏了一个引擎盖。

(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发当晚10点多,老何开上他的新能源车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没多久,老何就接到了一单,他立即开车向乘客所在地驶去。

当老何行驶到一个岔路口时,他并未减速行驶,毕竟这个点路上人流很少,所以他并没有太当回事。

可万万没想到,在车辆转弯并拐正后,前方竟突然出现了一头小牛,而且就在马路中间。

由于老何之前拐弯时并未减速,而在老何发现小牛时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这短短的几米距离眨眼即至。

最终,那头小牛被老何的车直接撞飞了出去。与此同时,老何的车辆引擎盖也凹陷了下去。

在车辆停稳后,老何坐在车内脸色惨白,他被吓到了,如果这是一个人,那自己指不定要被关几年。

就在老何坐在车内发呆时,牛主人王某看到自己的小牛被撞飞,立即跑过去查看情况,但小牛已经断了气。

后老何报了警,交警队认定老何没有酒驾、毒驾,没有超速,并出具了一份《关于何某甲驾车撞死小水牛交通事故的证明》。

按照交警队所说,老何认为自己肯定没有过错,然而王某却要求老何赔偿。

在遭到老何拒绝后,王某竟将老何告上了法院。后经法院的调解,老何同意支付王某3400元,作为撞死小牛的赔偿。

不过,老何在支付完赔偿后,向王某提出要求其赔偿修车费11110元,以及13天的租车费,按照平均每天220元计算,13天就是2860元。

此外,老何还要求王某承担误工费,按照平均每天400元计算,一共是5200元,共计19170元。

可没想到王某竟然拒绝了,不仅如此,他还十分理直气壮地说是老何闯入了牛生活的区域。而且涉事路段十分宽敞,小牛站在路中间并没有动,老何完全可以避开小牛行驶。

也就是说,王某认为老何撞了小牛是老何自己的错,所以不同意赔偿。

老何觉得王某的理由十分奇葩,他也不想和王某多加争辩,直接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老何提出要求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只需要赔偿13419元即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本案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交通事故关系,另一个是饲养动物致害关系。

首先,在交通事故关系中,老何没有酒驾、毒驾,也没有疲劳驾驶,更没有超速,属于正常行驶。

可是老何毕竟是一名老司机,他应当知道车辆在拐弯时,应当减速慢行,而老何并没有减速,也没有及时注意观察前方路况,这导致了将正准备过马路的小牛撞死。

因此,老何并非完全没有责任。

其次,在饲养动物致害关系中,王某在马路边上放牛,但未做好管理义务,让小牛走到了马路中间,结果引发了车祸,给老何带来了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按照上述事实以及法律规定,王某的确要承担未尽到管理动物义务的责任。

综上,法院酌情认定,老何与王某应当承担同等责任,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由于老何提供了车辆修理费的发票,且提供了最近1个月的流水,能证实老何每天平均的营业额超过了620元。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应当赔偿老何各项损失9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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