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最让我感觉到恐惧的竟然是邻居作案,这不是发生在上个世纪的事情,

感性社会观察 2025-03-31 09:02:36

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最让我感觉到恐惧的竟然是邻居作案,这不是发生在上个世纪的事情,这还是发生在千禧年之后的恶性案件。而且一般人根本没有胆量去上门抢劫加上抢人,这四人团伙究竟是不是第一次作案?要知道抢一个孩子哪怕卖了四个人又能分多少钱。谁第一次作案就敢熟练的入室抢人?而且是抢婴儿?这明显就不是第一次作案。而且以前我们都认为买家没什么太大的罪过,但是现在看来正好应了那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从来没有人买孩子谁又会去拐卖孩子呢? 而且我最关心的就是这起十几年前的案件临期开庭之后到底能判决四名被告什么样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这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之一。入户抢劫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还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住宅安宁。再加上几名被告人潜逃多年没有自首情节,而且入室抢劫他们抢的又是婴儿本身入室抢劫刑期就会加重,所以综合几个原因,这四名入室抢劫婴儿的罪犯起步都应该被判10年以上。犯罪分子重判也是能够多少安慰家属受伤的心灵之一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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