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年逾五旬的男子和女性舞伴在舞池里面热舞后,对面走过来另一名老汉,老汉对着女性舞伴的脸吹气,这让五旬男子非常不爽,双方很快发生了推搡,之后多次被舞厅老板娘拉开。因为五旬男子气儿不顺,又和舞厅另一名客人发生争执。后又被舞厅老板娘拉开。过了一会,五旬男子突然倒地不起,经救治无效而亡。事后五旬男子家人把舞厅,老汉和争执的客人一起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发生在一年前的一个春天,案发当天下午,五十多岁的男子葛某和女性舞伴冯某在舞池热舞后有点累,就走到吧台休息一下。就在吧台喝东西时,迎面走来一个男子周某,周某这个人,葛某和冯某都认识。 本以为几人就点头示意一下打个招呼就结束,但是周某竟然走到冯某跟前,以贴脸吹气的方式打招呼,这让葛某非常看不下去,就开始怼周某。 但周某也不是吃素的,把葛某怼自己的话,一句一句都还了回去,这让葛某更加不爽了,直接动手开始推搡周某。 身边的其他客人见状,赶紧拉开了周某和葛某。舞厅老板娘没一会也过来了,积极劝说二人不要冲突。但是说着说着二人又开始推搡,在老板娘和女工作人员的劝导下,二人又分开了。 或许是因为舞厅太小的原因,没一会周某和葛某又到了一起发生了语言争执,并互相推搡。老板娘见状赶紧拉开二人,让周某去舞厅里的房间,不要待在大厅里。 就这样,葛某自己一人站在大厅的过道里,可不知道怎么搞的,葛某又和舞厅另一名客人张某发生了争执,老板娘看到后,赶紧上前劝说,让张某消消气,不要冲突。 过了不到五分钟,葛某突然原地蹲下,冯某赶紧询问情况,舞厅女工作人员和老板娘也赶紧跑来询问情况,并拿出了速效救心丸让葛某吃,但令人遗憾的是,经过急救葛某还是不幸身亡。死亡原因是先天性心脏病基础上的冠心病猝死。 葛某去世之后,其妻子不干了,说葛某和周某,舞厅工作者本身就熟识,他们明明知晓葛某有先天性疾病,还和葛某发生争执,推搡,以致于造成葛某心脏病发作,对此周某,舞厅应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张某虽然二人不熟,但是张某与葛某发生争执,也是葛某心脏病发的诱因之一,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舞厅、周某、张某三方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54640元。 法院经过事实认定后认为, 1.葛某与周某二人相互认识,在葛某发现周某以吹气方式与冯某打招呼后,心生不爽,葛某与周某二人发生争执和推搡。之后均被现场人员拉开,双方争执时间很短,力度也不是很大。 葛某在明知自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情况下仍与周某争吵,导致其心脏病发作,应负主要责任,即85%的责任。 2.周某明知葛某的身体状况,不排除其与葛某语言争执及相互推搡导致葛某心脏病发作,因此周某应承担10%的责任。 3.舞厅作为经营场所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当配备安保人员,因事发当日仅有老板娘及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仅有效制止了葛某与周某之间的争执,没有有效制止二人的第一次争执,导致接下来一些列的冲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综合考虑舞厅的过错程度,酌定舞厅承担5%的过错责任。 4.至于张某,其与葛某发生冲突时间很短,被劝阻之后并没有继续与葛某争执,并且其与葛某之前并不认识,不了解葛某得身体情况,因此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周某赔偿葛某妻子各项损失共计8.3万余元,舞厅赔偿3.8万余元。 但葛某得妻子还是不满意,其提起了上诉说: 1.周某对葛某身体情况是熟知的,事发之后,周某第一时间逃离现场,不顾葛某得死活,其应当承担30%的责任。 2.事发当日周某与葛某发生争执,舞厅没有保安制止,存在过错。 另外,舞厅明知葛某得身体情况,在葛某突发不适的时候,还喂了速效救心丸,可舞厅却仍然同意其跳舞,因此舞厅亦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裁决。 但周某表示,当天几次动手都是葛某先推搡的,是其主动挑起的冲突,其生前患有心脏病其自身明知,其死亡与自己无关。 舞厅一方则表示,舞厅在当天已经屡次三番试图制止了周某与葛某得争执,在葛某突发身体不适后,也第一时间喂了药,拨打了120,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案发监控来看,葛某与周某发生争执,进而推搡事实清楚,周某明知葛某得身体状况,仍然与之发生争执。舞厅作为经营场所未配备足够安保人员,未尽到相应义务,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审法院酌定周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舞厅承担5%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您怎么看?
少妇的夜晚独白,一袭黑丝诉尽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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