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一位好心男子在回家路上偶遇一名看似少女的乞讨者。这名“少女”声称自己太饿,恳请男子帮份饭钱。男子心生怜悯,决定带“她”去吃饭。然而,当男子试图拉“她”起身时,却遭到了“少女”的呵斥与拒绝。这一幕让男子感到诧异,仔细观察后才发现,原来“少女”竟是老人假扮,利用伞遮挡身形进行乞讨。这一发现让男子震惊不已。
(来源:法治进行时、文登融媒)
心地善良的男子张某,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踏着轻快的步伐往家赶。就在这时,他的目光被路边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身影所吸引。
那是一个看似少女的乞讨者,低垂着头,长发披肩,瘦弱的身躯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单薄。她的面前摆放着一个破旧的碗,里面零星地躺着几枚硬币。
张某停下了脚步,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怜惜之情。他走近一看,只见“少女”抬起头,露出了一张脏兮兮却带着几分稚气的脸庞。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助与渴望,让张某的心为之一颤。
少女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羞涩和不安道:大哥,我好饿,能不能帮我个饭钱?
张某闻言,立刻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十元的钞票,递到了少女的面前。然而,少女却并没有伸手接过,而是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别客气了,拿着去买点东西吃吧。张某关切地说道,他以为少女是不好意思接受他的帮助。
可是,少女却突然提高了音量,用一种近乎呵斥的语气说道:我不需要你的钱,你走开!
张某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少女会是这样的反应。他疑惑地看着少女,试图从她的眼神中寻找答案。然而,少女的眼神却变得更加躲闪,她似乎有些害怕张某的接近。
这时,张某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少女的手中紧紧握着一把破旧的伞,伞面低垂,几乎遮住了她的大半个身子。
在这炎热的夜晚,这样的举动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张某心中一动,他隐约觉得这把伞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
他试着轻声说道:妹子,别害怕,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帮你而已。如果你不想要钱,那我带你去吃个饭怎么样?
少女闻言,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她猛地摇了摇头,大声说道:我不需要你帮,你走开!别烦我!
张某被少女的反应弄得有些莫名其妙,但他并没有放弃。他伸出手,试图拉少女起身。
然而,就在这时,少女却突然发力,一把推开了张某的手,同时大声呵斥道:你别碰我!我告诉你,我不是什么妹子,你认错人了!
张某被推得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他愣住了,看着眼前的“少女”,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解。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吹起了少女手中的伞。张某趁机定睛一看,顿时惊呆了。
原来,伞下的根本不是什么少女,而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老人的脸庞布满了皱纹,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沧桑和无奈。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故意装扮成少女的模样,利用伞遮挡身形进行乞讨。
张某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一直被眼前的景象所迷惑。他有些愤怒,觉得自己的好心被利用了。
但同时,他也感到一阵心酸和同情。这位老人,究竟是经历了怎样的困境,才会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乞讨呢?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虽然老人并没有直接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张某的财物,但她的行为确实存在欺骗的要素。她故意装扮成少女的模样,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企图获取他人的财物。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诈骗的嫌疑。然而,由于张某并未实际交付财物,且老人也并未因此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所以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老人并未实际骗得财物,但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只是由于张某的警觉未能得逞。
二、老人的乞讨行为,虽然可能出于生活所迫,但她采取假扮少女的方式,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也扰乱了公共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老人并非胁迫或诱骗他人乞讨,但她利用假扮的方式乞讨,同样属于利用他人(同情心)乞讨,因此也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裁。
三、老人故意伪装成少女的行为,还可能涉及身份伪造的问题。虽然我国刑法并未直接规定身份伪造罪,但她的行为确实具有欺骗性。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行为可以视为一种不正当的手段,用于获取他人的同情和帮助。这种行为虽然未直接造成财产损失,但其欺骗性仍然是对诚信的一种破坏。
如果张某因为同情而直接给予了老人钱财,那么老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既遂)。因为在这时,老人已经通过欺骗手段实际获取了张某的财物,满足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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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56xxx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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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客
近一两年好些了,前些年拖个音响满街爬的安徽人或者是安徽人租来的残疾人!一
情若初见
不扮成少女你会请她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