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转公”暂行办法来了,只能转为纯公贷分三个阶段办理

新黄河 2025-03-31 18:55:10

3月31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暂行办法》,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为组合贷款,并且原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对象应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且应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其他共同还款人、不动产权利人不得以共同还款或对该套住房拥有所有权为由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济南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在贷款期限方面,转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济南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到期期限。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2.35%,5年以上为2.85%;购买二套房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2.775%,5年以上为3.325%。

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和保证服务质量,避免业务过于集中,按照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转公积金贷款业务:2025年6月30日前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前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2025年9月1日起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了解,山东全面推广“商转公”政策,支持缴存人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减少缴存人利息支出。今年1-2月份,全省办理“商转公”贷款5385笔、21.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4.5%、121.9%。

记者:罗晓飞编辑:刘雨校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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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小苹啊

小苹啊

2
2025-04-01 04:51

鸡肋,能达到消库存的效果吗

西西里艳阳下S

西西里艳阳下S

2
2025-04-02 05:55

记者们看看冷清不冷清再说吧,没有质疑过哪里问题吗?

最不过浮屠

最不过浮屠

2
2025-04-01 21:43

还是用不上啊 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ChimChim

ChimChim

1
2025-04-02 08:03

又想拯救房地产市场,又想玩出花样。。。

田中れいな

田中れいな

1
2025-04-01 12:02

鸡肋的要死 还得看当年贷款的时候能不能公积金带,当年可以 为啥还纯商贷,鸡毛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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