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男子带着女友去酒店开房期间,发现酒店空调出风口竟然藏着摄像头,于是向酒店索赔8000元。双方没谈拢后,男子扬言要曝光酒店。可万万没想到,警方竟把男子给抓了起来。 (来源:观象视频) 事发当天,男子李某带着女友到南宁游玩,期间二人入住了一家繁华地段的酒店。 在二人准备玩一些情侣之间都会玩的游戏时,李某突然发现天花板处的空调出风口有一个红灯在闪。 李某想到此前一直有说酒店存在摄像头,于是他就放开女友,找了个凳子爬了上去,发现果然有一个摄像头在拍摄。 李某顿时怒了,这要是自己没及时发现,那和女友之间的小游戏不就被曝光了?于是他找到酒店经理,要求其赔偿8000元精神损失费。 可经理却十分肯定,酒店内不可能有摄像头,他们每天都会对一些常见的设置摄像头的地方进行检查,绝不会遗漏。 李某见酒店不同意赔偿,便直接威胁称,如果不赔钱,就曝光此事,让酒店名誉受损。 后李某还报了警,可警方介入后,发现摄像头中并没有内存卡,也没有任何视频记录,这一点让民警产生了怀疑。如果是偷拍,不可能什么视频都没有。 而在民警调查期间,李某再次向酒店提出赔偿请求,不过这次他只索赔2000元,但酒店还是没同意,只同意免除李某当晚的住宿费。 民警对此采取调查,发现这个摄像头的主人竟然就是李某。 原来,这个摄像头是李某从网上购买的。游手好闲的他并没有什么稳定收入,现在又交了女朋友,所以他就想到了人为制造偷拍事件,企图向酒店索赔获利。 此前已经有一家酒店受害,赔偿了李某一些钱。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在刑法中,对于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需要 首先,李某通过在酒店内安装摄像头,以达到向酒店索赔的目的。 由此可见,李某主观上具有了非法获利的目的。 其次,李某已经通过这类手段,向其他酒店索要了赔偿,只是在这家酒店栽了跟头。 因此,李某客观上已经实施了非法的行为,且获得了非法利益。 那接下来就得看李某采取了什么手段。 如果李某是采用虚构事实、欺骗的手段,那使得酒店因为错误认识而交出财物的,那李某的行为应属于诈骗。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即可按照诈骗罪立案追诉。 如果李某是以胁迫、威胁的手段,告知酒店如果不交出钱财,就将酒店存在摄像头的情况曝光,使得酒店的名誉受损,那么李某的行为就属于敲诈勒索。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敲诈勒索行为,只要金额在2000元~5000元以上的,即可定罪量刑。 最终,警方是认定李某具有敲诈勒索行为,故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一旦李某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那么他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以及罚金处罚,同时他敲诈勒索成功的非法所得都应当退还。 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某本以为能靠着这种方式获得一笔收入,但警方对于这种案件也是经常办理,所以想要诓骗警方,还是太嫩了点,所以赚钱还得走正规途径,不要总想着通过这种非法手段获利。 对此,您怎么看?
广西南宁,一男子带着女友去酒店开房期间,发现酒店空调出风口竟然藏着摄像头,于是向
雷雷说趣
2025-04-01 22: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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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92
如果给了8000块,然后报警,然后能多判几年?这次刑事拘留应没多大的事!
当我遇见你!!
这么反转的剧情小编真会玩
良事贤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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