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云南昆明,有个18岁的女孩和她妈妈一起在饭店打工。 一天夜里工作结束后,女孩没跟妈妈回家,而是跟着老板和其他三个同事去了楼顶喝酒。 那天晚上,女孩喝了好几瓶啤酒,等到凌晨四点多的时候,她想让爸爸来接她,但爸爸正在气头上,没同意,继续睡觉去了。 女孩一气之下给姨妈打电话后,竟从楼顶跳了下去。 事情发生后,女孩的父母非常伤心,把那四个一起喝酒的人告上了法庭,最初索赔金额高达64.5万元,后来减少到59.9万元左右。 法院审理时发现,虽然女孩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其他四人在她已经喝醉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确保她的安全,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这四个人共同赔偿女孩家人约19.1万元。
云南根本就没有黑社会.
【110评论】【118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