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你的了?”男子花38万买了一套房子,闲置3年后,回来却成了别人家。物业得知消息后,说房子空置太久,自作主张以为没人买,就卖给了别人,这是咋回事?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原本是吴先生买下的房子,空置三年后,物业公司误以为这房子没有人住,可能是开发商卖出去的房子没人管,空了这么久,就决定自作主张地“处理”这套房子。 于是,物业在没有任何通知吴先生的情况下,竟然把房子卖给了李先生。李先生也是一脸懵,花了大笔钱买的房子,结果竟然有人说这不是他的。 当吴先生得知这个消息时,瞬间傻眼了:“这是我花钱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你的了?”他立马联系了物业公司,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物业的解释让他更加气愤。 物业公司竟然告诉吴先生,房子空置太久,他们以为没人买,就给卖给了别人。而且他们并没有及时联系吴先生,告知他这个房子的空置情况。 吴先生当然不甘心,认为这明显是物业的失职,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决定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过一番法律程序,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物业公司卖房的合同无效,物业公司应该赔偿吴先生的装修损失,并协助吴先生收回房屋。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且在没有得到吴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子出售给李先生,显然是错误的行为,侵害了吴先生的财产权益。 在这起事件中,吴先生付了38万买的房子,理应是他的私人财产,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卖给别人。物业虽然有管理责任,但并没有权力决定别人房产的买卖。 吴先生一直是这套房子的合法业主,空置并不代表房子没有主。物业没有按照规定向吴先生通知房子的空置情况,而是自己认定房子无人认领,轻率地将房子卖给了他人,显然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李先生在此事件中也算是受害者,他花了钱买了一套房子,结果房屋的合法性根本没有保障,买到的居然是别人已经拥有的房产。虽然他并非完全无辜,但他与物业公司的合同并不合法,法院的判决也表明了这一点。 这件事也让人反思,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物业的管理职能和职责到底应该到什么程度。物业公司不应该仅仅因为房子空置就采取如此草率的处理方式,甚至没有通知业主,便擅自做主。 物业本应帮助业主妥善管理房产,并确保合法权益,若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业主沟通,而不是自行决定房屋的归属。 法院的判决还算公正,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吴先生的损失。吴先生也算是得到了公平的对待,而李先生则不得不放弃他以为自己拥有的房产。 这个结果虽然让所有人都付出了代价,但也提醒了大家在房产交易中,千万不能忽视任何细节,更不能轻信物业管理公司的随意操作。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江西广播电视台今视频旗下账号“今热度”2025-02-03
工作9年后,一女子攒钱为自己买了一套138平的房子,昨天她妈突然打电话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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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38xxx13
物业公司有权卖房子?开发商那里没有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