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男子在超市花了24.3元,买开心果,这开心果,它少了28克,男子就去找超市,超市承认少了,但就是不赔,这,搁谁谁不生气?,男子一怒之下,打了12315投诉,结果,45个工作日过去了,等来一个“已和解”,这和解,男子自己都不知道,你说奇不奇葩?,第一次被超市骗,第二次被12315骗,这男的,也是够倒霉的。 没办法,男子只好找记者帮忙,记者一来,事情立马不一样了,超市负责人立马赔了500,还一个劲儿道歉,这变脸速度,比翻书还快,你说这超市,早干嘛去了?,非得记者来,才肯认错,看来,有时候,舆论的力量,真是不容小觑。 想想也是,28克开心果,才多少钱?,三块多钱,超市至于这么小气吗?,为了三块多,赔了500,这买卖,亏大了,你说这超市,是不是傻?,还是说,他们就是欺负消费者不懂法,故意缺斤少两? 这12315,也是够可以的,45个工作日,就等来一个“已和解”,这和解,谁跟谁和解了?,消费者知道吗?,这办事效率,也是没谁了,还有这市场监管局,也是一丘之貉,跟超市老板协商好了,就说已经处理好了,这处理结果,消费者同意了吗? 这整件事,就透着一股子不对劲,感觉就像,超市、市场监管局、12315,他们串通好了似的,合起伙来欺负消费者,这要是没有记者,这500块钱,估计是打水漂了。 现在这社会,真是,好人难做,消费者维权,太难了,买个开心果,都能遇到这种事,你说这以后,谁还敢去超市买东西?,都得自己带个秤,称一下才行。 不过,话说回来,这男子,也是够较真的,为了三块多钱,又是投诉,又是找记者,这精力,也是够旺盛的,要是换成我,估计就自认倒霉了,毕竟,三块多钱,也不算多,犯不着这么折腾。 但是,仔细想想,这男子的做法,也没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有什么错?,凭什么消费者要吃亏?,商家缺斤少两,就应该受到惩罚,这叫,杀鸡儆猴,让其他商家,不敢再犯同样的错误,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四川,女子选了三颗苹果,要花72元。她嫌贵,赶紧说不要了。对方却说:“都已经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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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成真
正是有了这样的较真才换来公平正义,才换来的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