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官你火了!”3月11日,女子离婚后向前夫索要5万元“辛苦费”,对方本以为她在胡扯!不料,法官却说:支持,一共支付25万经济补偿金!网友:我家婆说过一句话,男人出去赚钱,女的在家做家务也是一样在赚钱,家庭理好男的才有心思拼搏事业,这样才是个家。 河南的胡女士因为感情问题,去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和丈夫王先生解除婚姻关系。这离婚的时候,那自然财产得进行分割才是。 对此,胡女士就表示这些年她做了不少的家务活,所以要求王先生支付她家务劳动补偿金五万元。对于这笔钱,王先生自然是不认可的。毕竟要说家务活,他不也是做了一些。而且哪里有这种规定,说做家务活还要给钱的。 要这样说的话,那你花我的钱也得全部还回来才是。 在法官看来,家务劳动它是无形的,但并不是无价值的,家务劳动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 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调解过程中,当法官助理将胡女士每日的家务清单折算成市场用工价格时,被告王某才惊觉:妻子每天 5 小时的家务劳动,相当于雇佣住家保姆的年支出超过 8 万元。 这种具象化计算方式,让婚姻中 "相夫教子" 的抽象概念变成了可量化的经济账本。 但争议声同样存在。反对者认为 "婚姻不是雇佣关系",支持者则反驳:"当一方用职业发展机会换取家庭稳定时,经济补偿是基本的公平。" 中国妇女研究会 2023 年数据显示,离婚案件中主张家务补偿的女性比例三年间增长 300%,说明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觉醒维权意识。 在这起案件中,胡女士在婚姻生活里承担了大量家务,诸如照顾孩子、操持日常家务等。这些看似琐碎、平凡的工作,却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保障家人生活质量的关键所在。 长期以来,家务劳动由于无法像市场劳动那样直接带来货币收入,常常被人们忽视其背后蕴含的巨大价值,甚至被认为是理所当然、无需回报的付出。但正如本案办案法官助理所言,家务劳动虽是无形的,却绝非没有价值。它是家庭得以稳定和谐、子女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支撑。 在经过法庭的审查之后,男方也同意了家庭劳动的补偿金,并与夫妇双方的共同财务折扣相结合,决定一次性支付女方25万元的经济补偿。 大家对这件事有何看法? 信源:钱江晚报
“这个法官你火了!”3月11日,女子离婚后向前夫索要5万元“辛苦费”,对方本以为
苍穹行
2025-04-03 16: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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