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右R]2020年2月19日上午9时37分许,胡某因怀孕39+2周,出现下腹胀痛伴阴 道见红的症状,到A医院就诊。
[汗颜R]门诊产前检查报告显示胎儿颈部可见“U”型脐带压迹,胎儿脐绕颈1周,不排除胎儿宫内窘迫。
[派对R]上午11时许,胡某由门诊转入产科住院,于15:35进入手术室进行剖宫产,16:04婴儿(依依)出生。
[叹气R]依依出生时脐带绕颈3周,抢救后转入新生儿科治疗,入院诊断为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症,治疗期间连续4天血小板严重下降。
[哭惹R]2月24日,依依转入B医院治疗31天,诊断为新生儿重度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大量颅内出血、窒息后多器 官功能损伤等。后依依长期在C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2023年6月1日,D医院对依依的病情诊断为大脑性瘫痪(脑瘫)、智力低下并语言障碍。
[拳头R]2023年4月17日,鉴定中 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认为,A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
[一R]产前监护欠严密;[二R]对胎儿的评估不到位;[三R]未及时终止妊娠,医方未尽谨慎注意及合理诊疗义务。A医院对被鉴定人依依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A医院医疗过错行为与依依目前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因素,过错参与度为50o/o左右(仅供参考)。
❗诉讼中,依依申请对其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因其未满6周岁,病情发展难以准确判断,鉴定机构未予受理。
后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因意见分歧过大,调解不能成立。
[拳头R]一审法 院审理后,酌定A医院承担50o/o的责任比例,赔1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