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戒毒所办事员做到常务副市长的孙良鸿被双开淮南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孙良

痴灵谈趣事 2025-04-06 02:45:13

从戒毒所办事员做到常务副市长的孙良鸿被双开

淮南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孙良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孙良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纪,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无视组织要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将个人费用由他人支付;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定超额拨付财政奖补资金;三观扭曲、心态失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升级改造、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孙良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良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淮南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良鸿,男,汉族,安徽庐江人,1971年9月出生,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91.09-1995.07焦作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系地质矿产勘查专业学习;1995.07-1997.08安徽省戒毒所办事员;1997.08-1998.02安徽省戒毒所科员;1998.02-2001.08安徽省戒毒所二大队科员;2001.08-2001.12安徽省委政法委研究室科员;2001.12-2004.08安徽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员;2004.08-2007.08安徽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科员(2003.03-2007.01参加安徽大学法律专业学习);2007.08-2007.10安徽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调研员;2007.10-2010.06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10.06-2013.04合肥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11.04-2012.04挂职任肥东县委副书记);2013.04-2015.06肥东县委副书记(正县职)(其间:2014.11-2014.12挂职任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区长助理);2015.06-2015.07肥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候选人;2015.07-2015.08肥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2015.08-2018.03肥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018.03-2019.10肥东县委书记(其间:2019.05-2019.07参加中央党校第十九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2019.10-2021.04肥东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2021.04-2021.05淮南市委常委;2021.05-2021.07淮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2021.07-2021.08淮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人选;2021.08-2024淮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兼);2024.08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2025.02 被“双开”并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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