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并不适合审理。 上下级法院虽然没有单位隶属关系,但系统内人士却是互相调动的,而且是有行政级别关系的,从中国人朴素的理解,这并非没有上下级关系,就如公立医院是非盈利性单位,但不代表医院不赚患者钱。 按照惯例,一般一审法院定案前,都征求私下二审法院的意见,意见一致才会定案,所以,其实二审意见早就在一审的时候私下表达了。如此场景,二审不能打自己脸,更没法打一审脸,还让三个系统的一堆人,跟着丢失前途,二审定案人员如果这么做,是对内自掘坟墓。 这个案子,最合适的,应该异地提级管辖,异地都可能还要跨省才合适,省内很难说没有干扰,提级也是避免不敢得罪同级,所以提级干扰影响会小很多,跨省异地提级才能保证干扰极小。 当然,现实是,没人愿意接这种风口浪尖上的案子,尤其是一审有明显瑕疵,比如鉴定报告未出就批捕,这很反常。。。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并不适合审理。 上
深思哲见在
2025-04-07 1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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