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钓鱼执法”吗?男子开车出门,遇到一对母子拦车求助,称着急去医院打不到车,提出愿意给钱坐车,男子欣然答应,没走多久就被查,还因非法运营被罚1万,男子不服,告上了法庭…… 这天,李明开车行驶在路上。远远地,他就望见路口有一名女子正拼命地朝他挥手。那女子神色慌张,身旁还立着一个面色蜡黄的小男孩,时不时地咳嗽几声。 李明心中一软,缓缓将车靠边停下。 “师傅,您能不能行行好,送我们去医院呀?这地方出租车太少了,我等了老半天都没打到车。”女子的声音里带着几分乞求,眼中满是无助。 李明瞧了瞧孩子,问道:“孩子这是怎么啦?”女子急忙说道:“孩子突然发高烧,一直退不下来,我急着带他去医院看病呢。” 李明迟疑了一下,想起那些帮忙帮出事儿的人,也不敢轻易答应。 女子见李明犹豫,赶忙说道:“师傅,我不会让您白跑的,我愿意给您20块钱作为车费。” 李明望着这对可怜的母子,心中一阵不忍,他既没有答应收钱,也没有拒绝,只是轻轻说了句:“上车吧。” 车子缓缓启程,李明专心致志地开着车,一心想着尽快把这对母子送到医院。可万万没想到,刚行驶了没几分钟,前方就出现了交通局工作人员检查的身影。 工作人员走到车旁,例行公事地询问后座的女子。女子如实说道:“我们准备去医院,我是有偿乘坐这位师傅的车。” 工作人员听到这话,犀利的目光立刻转向了李明,严肃地说道:“请出示您的营运证明。” 李明心里“咯噔”一下,他哪里有什么营运证明啊,急忙解释道:“我真不是营运,我就是看他们可怜,帮忙送一下而已。” 工作人员却说道:“这种情况我们见得多了,口说无凭,您现在无法提供营运证明,按照规定,我们要对您做出罚款一万!” 李明满心委屈,又憋屈又不服,自己压根没有收钱,完全就是出于好心帮忙,凭什么要罚自己?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交通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处罚。 李明认为自己完全是出于“乐于助人”的心态,准备免费将她们送至医院,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而且交通局工作人员仅凭对乘客的询问,就认定他是非法营运,认定事实不清,处罚没有依据,应该认定行政处罚无效。 交通局则认为,李明并未取得相关运营许可,且工作人员提交了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录像,李明的违规事实清楚,处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妥之处。 法院认定,通过交通局工作人员提供的执法记录,可以确定,乘车母女明确表示是有偿乘坐。而李明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证据能证明。交通局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明的诉求。 李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大家认为,李明这个罚款到底合不合理?不妨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19岁少女被父亲当街殴打,34岁光棍男子出手将其救下。不料,少女竟跪地哀求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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