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埋的坑,把房主害惨了!
去年有个年轻租户想租我的房子,她说是一家三口住,因为我那附近有个小学。她的女儿在那上一年级。所以为了方便接送孩子,她选择了租我的房子。
当时说好了一年一付,可能会租六年。直到孩子小学毕业。租房合同签好后,她立马付了一年的租金,还另外交了500块钱押金。
可是租了几个月才知道,她根本不是一家三囗住那里,而是租给80多岁的公婆住的。听说婆婆癌症晚期,活不了几个月。然后还请了个保姆照顾老人。
就在上个月她婆婆去世了,就在我那房子里去世的。她公公和保姆还继续住在那里。
现在房子马上到期了,我不想再租给她了,她却不想退房,她公公说在那住习惯了,而且又是一楼,出门也方便。说啥也不搬走。
我这个人心善,觉得老人也可怜,那就让她继续住吧!
友友们,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还会把房子继续租给她吗?
红仓
不欠费就继续租吧。善良的人有好报的。
老草吃嫩牛
借死不借生不用怕!
老头
再住几年住出感情了,让你过户给她公公
你卖我买nnn
以此事打广告,自然有租的人会抢。
用户11xxx28
无所谓了,都已经死了一个了,现在不租也没所谓了!你知道这情况时就应该找她协商,因为租房她是有欺骗性的,你完全可以单方面毁约,她不愿走可以告她!然后法院会有相应的协商补偿!
陽駟爺
不死人的房子莫传承。
Jon
病死老死这都是自然去世,不算凶宅。非自然死亡的,比如凶杀自杀煤气中毒什么的,才算凶宅。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