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了!北京,一对老夫妻临终前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都捐给单位,身后事也交给单位处理,不料老夫妻的女儿却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原来她无儿无女,身患癌症,继续一笔钱治病。网友:单位的人都比女儿靠得住,女儿到底都干啥了?
据海报新闻4月8日的报道,2022年,凌黎的父亲去世了,母亲也在临终前留了遗嘱,房子,所有财产都捐给他们所工作的单位,并把银行卡交了出去,委托单位处理身后的一切事。
而单位也接受了捐赠,并且为老人安排了看病,以及去世之后的丧葬事宜。
没想到,老人的女儿凌黎这时候跳出来,要求分割遗产,70岁的她患有癌症,没有丈夫也没有子女,很需要一笔钱,于是就将单位告上法庭。
法官进行了调解,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先走的那个没有留下遗嘱,配偶不能完全处置他的部分,子女是有部分继承权的。
所以凌黎是有4分之一的房产的,因为这套房子是保障性住房,不是商品房,房屋价值不好评估。
凌黎的想法是在这套房子里居住,法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最终做出判决,房子归单位,并向凌黎支付一些折价款,用于她治病,凌黎可以在这里居住。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对老夫妻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分钱都不愿意留给唯一的女儿呢?案例中并没有讲,但是和女儿的关系不好是肯定的。
不过法院兼备法律和人情,最终还是给了女儿一个容身之所,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大家说呢?
吾爷
有些人素质太低了,为什么不捐给慈善机构,怎么公益意识这么淡泊,多少人需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