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五:中超联赛第4轮,上海申花VS云南玉昆,比赛第77分钟,上海申花23号队员

看不懂的专栏 2025-04-09 21:03:29

判例五:中超联赛第4轮,上海申花VS云南玉昆,比赛第77分钟,上海申花23号队员铲球后,脚部与云南玉昆14号队员腿部发生接触,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对于此判罚,评议组一致认为:上海申花23号将球铲出后接触对方腿部,剐蹭对方小腿球袜及护腿板,其力度和接触程度不构成严重犯规,不应出示红牌,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警告。裁判员临场决定错误,漏判犯规和黄牌;因不属于红牌事件,VAR未介入正确。

判例六:中超联赛第5轮,上海海港VS上海申花,比赛第82分钟,上海申花20号队员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VAR查看进球事件,经越位划线后确认进球有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在查看该进球时,VAR对于攻方传球或触球一瞬间关键帧的选择准确。之后在对双方队员进行划线判定时,身体部位选择正确,划线判断结果正确。根据竞赛规则和VAR操作规范,当双方队员划线重合或守方倒数第二名队员更接近于本方球门线时,均视为攻方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此判例中VAR操作流程符合规范,操作方法和结果均正确。针对划线画面与球员传球或触球一瞬间是否同步的社会关切,评议组做出说明:在VAR选择传球或触球一瞬间关键帧后,会切换到适合划线的画面,此过程中各个角度和机位的画面严格同步,不会改变所选关键帧。此为VAR系统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功能,中超联赛使用的VAR系统在每场比赛赛前,都会进行各个机位和画面的同步测试,确认无误后才会开始比赛。此判例裁判员决定正确,VAR操作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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