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遭遇"房价暴击"引发网友热议。张先生乘坐电梯时偶遇新邻居,闲聊中得知对方竟以80万全款购得同户型房源,而自己当年却花了180万。这个残酷对比让他瞬间破防,电梯门刚合上便面色铁青,眼眶泛红——当年自己可是掏空六个钱包才凑齐首付,如今新人却能轻松全款入住。
据《今日焦点》报道,该小区去年同户型成交价还在120万左右,今年却出现"腰斩式"下跌。中介透露,开发商为清盘推出特价房,部分房源备案价虽未调整,但通过"工抵房""团购优惠"等名义变相降价。这种操作让早期业主直呼"伤不起",张先生无奈苦笑:"我们就像被割了两茬的韭菜。"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并不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解释:"除非能证明开发商存在'虚构房源紧张''隐瞒降价计划'等欺诈行为,否则单纯价格波动属于市场风险。"他建议购房者重点核查开发商是否存在"阴阳合同""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网友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调侃"早买早享受,晚买享折扣",更多人则感慨"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上海购房者王女士现身说法:"我2019年买的房现在跌了40%,但银行不会因此少收一分钱贷款。"这种"资产缩水+负债刚性"的双重压力,正成为无数家庭的心头之痛。
值得关注的是,自然资源部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待售商品房面积已突破6.5亿平方米。某TOP10房企高管透露:"现在开发商宁可亏本也要跑量,现金流比利润更重要。"这种行业寒冬下的生存策略,客观上加剧了房价波动。
经济学家陈教授分析:"房价非理性上涨时代已结束,市场正在回归居住属性。"他提醒消费者要理性看待价格波动,警惕开发商"最后一搏"式的营销套路。对于张先生这样的早期业主,虽然法律维权空间有限,但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协商物业服务升级、配套设施完善等补偿方案。
这场房价"过山车"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在"房住不炒"的大趋势下,购房者既要摒弃投机心理,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正如网友"清醒看客"所言:"房子最终是用来住的,与其纠结价格涨跌,不如关注居住品质。"当市场褪去狂热,或许我们才能找回"家"的本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