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哈尔滨,王守信在验明正身后,走向了刑场,这是她临刑前留下的一张照片,此时的她仍然不死心,歇斯底里地高声喊叫了起来,幸好一旁边的法警及时制止了她。 1978年,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也开始发生变革。 黑龙江省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国有企业分布密集,在这场反腐风暴中首当其冲。省检察院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的大型国企展开了专项清查行动。 在这场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中,基层企业的腐败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各地燃料公司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重要配给单位,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引起了调查组的高度重视。 宾县燃料公司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基层单位,它掌握着当地重要的燃料供应权。企业的财务制度松散,审计监管形同虚设,这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当时的体制下,燃料公司经理拥有极大的自主权。从原料采购到销售定价,从人员调配到账目核算,几乎都由一把手说了算。这种权力过度集中的现象,为日后的腐败埋下了隐患。 1979年,黑龙江省纪委接到多份举报材料,反映宾县燃料公司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省里随即派出专案组进驻企业,对近年来的账目展开全面清查。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这家普通的县级燃料公司竟然隐藏着惊人的贪腐数额。账目显示,从1971年开始,公司的资金流向就出现了异常。每个月都有大额资金莫名其妈地消失不见。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种情况持续了整整八年之久。专案组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主要嫌疑人:时任公司经理王守信。 通过深入调查,专案组逐步还原了这起贪污案的来龙去脉。从原料采购到销售环节,几乎每个环节都被做了手脚。 1971年,王守信开始在黑龙江宾县燃料公司任职经理。那时的她,每月工资不过百元,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基层干部。 第一笔贪污款项出现在1971年的夏天,通过虚报燃料采购价格,王守信侵吞了公款300元。这笔数额在当时已经相当于普通工人三个月的工资。 尝到甜头后,王守信开始在账目上动起了更大的手脚。她利用职务便利,在燃料采购、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中设置"空子",将公款转入私人腰包。 到了1973年,王守信已经摸索出了一套完整的贪污手法。通过虚开发票、高报采购价、低报销售额等多种方式,她每月的非法所得已经超过了5000元。 王守信并不满足于此,她开始将自己的亲属安插进公司的关键岗位。 她的大儿子被安排在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对接。二儿子则在销售科任职,掌管着企业的销售账目。就这样,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贪污网络逐渐形成。 在这个过程中,王守信完全抛弃了作为母亲的责任。她不但没有给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反而将他们带入了犯罪的深渊。 随着贪污规模的扩大,王守信开始寻找更多的"保护伞"。她通过行贿手段,拉拢了一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 到了1975年,王守信的胆子越来越大。她开始直接挪用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和挥霍。这些钱款有的被用来购买贵重物品,有的则被存入秘密账户。 1976年至1978年间,是王守信贪污数额最大的时期。据后来的统计,仅这三年时间,她就侵吞公款超过30万元。这个数字在当时已经相当于一个中型企业的年度利润。 为了掩盖这些违法行为,王守信在公司内部建立了一套双轨制的账目系统。明面上的账目看似完全合规,但暗地里却早已被动了手脚。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78年底。那时的王守信,已经将宾县燃料公司变成了自己的私人提款机。据统计,她8年间的贪污总额超过了50万元。 在这期间,王守信的两个儿子也充分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他们或是收取回扣,或是侵吞公款,完全无视国家法律和道德底线。 1980年1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守信案进行公开审理。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金额最大的贪污案,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群众前来旁听。 庭审现场的气氛格外凝重。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包括账目记录、证人证言、银行单据等,这些都清晰地还原了王守信的犯罪过程。 面对铁证如山的指控,王守信却表现得极其嚣张。她不断打断检察官的陈述,甚至试图挣脱身上的戒具,整个庭审现场一度陷入混乱。 经过数天的审理,法院认定王守信犯有贪污罪和其他多项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最终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 王守信的两个儿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根据各自的犯罪事实,他们分别被判处了四年和五年有期徒刑。 1980年4月,在哈尔滨市郊的刑场上,王守信接受了最后的身份核实。这位曾经呼风唤雨的基层"一把手",此时已经成了即将伏法的重犯。 验明正身的过程中,王守信仍然保持着她一贯的嚣张态度。她高声喊叫着自己无罪,直到被执勤的法警制止。 案件执行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对此案进行了总结。他们指出,基层单位的监管机制亟需加强,特别是对主要负责人的权力制约问题。
2008年7月21日,新疆博乐市,死刑犯张得月即将被执行枪决。当子弹已经上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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