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男子把80多岁父亲送进养护院,第二天,他就迫不及待的,把父亲的房子以

月下影婆娑 2025-04-11 19:06:08

江苏南通,一男子把80多岁父亲送进养护院,第二天,他就迫不及待的,把父亲的房子以20000元价格过户到自己名下,父亲气愤不已,摔东西,打护工,发脾气,闹着要回家,养护院通知男子,男子却爱搭不理,父亲一怒之下,竟拆掉养护院护栏跳下身亡,男子一看发财机会来了,一纸诉状把养护院告上法庭,索赔43万,法院的判决,让男子傻了眼。 据4月7日九派新闻报道,2023年7月10日,刘某把80多岁的父亲送进了养护院。 他跟养护院签订了护理级别为介护二级的协议,也不管父亲是否愿意,就扬长而去。 刘大爷眼泪汪汪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都说养儿防老,可他却借不上儿子的力,最终还是要在养护院了此残生,他不觉悲从中来。 没想到,第二天,刘某又来到了养护院,刘大爷喜不自禁。 他以为儿子良心发现,知道他不愿意住养护院,把他接回家了。 刘某确实把父亲带走了,可不是带回家,而是来到房产过户部门,直接以20000元的价格,把父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刘大爷终于看清了儿子的心思,以及他把自己送进养护院的目的,他不愿意签字,可由不得他。 办完手续后,刘某不由分说,又把父亲送回养护院,刘大爷悲从中来,他内心的愤怒,失望无处发泄,就迁怒到养护院。 刘大爷情绪激动,开始打砸东西,殴打护工,他平时也不是这么难缠的人,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闹着想回家。 于是,养护院给刘某打电话,说了他父亲的情况,他却爱搭不理。 在刘某看来,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父亲的房子已经归自己了,让他闹去吧,闹累了自然就消停了。 刘大爷的目的落空了,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被儿子彻底抛弃了。 想起他这一生,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本指望我养你小,你养我老,哪怕儿子对自己不孝顺,也别安排他的晚年,擅作主张把他送进了养老院。 刘大爷是个传统的人,他的房产,百年后当然会留给儿子。 可儿子却等不及了,在他还活着时,就打起算盘,把他送进养护院,腾出房子进行过户,其心可诛。 如今,儿子像扔一块破抹布一样,把自己扔进养护院,也不来看他,他内心无比凄凉。 7月19日,也就是刘先生住进养护院的第9天,万念俱灰的他,竟然拆掉养护院的栏杆,纵身一跃…… 刘大爷不治身亡,这可给了刘某一个发财的机会,他一口咬定,养护院监管不力,导致父亲身亡,一纸诉状,把养护院告上法庭,索赔43万。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刘大爷的死亡,并非由养护院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养护院按照与刘某签订的协议提供了介护二级的护理服务,且在刘大爷出现情绪异常和行为失控时,及时通知了家属刘某。 刘大爷选择自行拆除护栏并跳楼,这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所做出的自主决定,其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 养护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证据显示存在硬件设施不规范、服务行为不符合等级要求,或后续救治不及时等过错行为。 养护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经营场所,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然而,这种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符合标准的硬件设施、按照护理等级提供服务,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合理救助措施等方面。 养护院的门窗设有防护,高度足够防护正常成年人自窗户坠落,且在刘大爷跳楼后,养护院及时拨打120进行救治,并通知了家属。 这表明养护院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刘某将刘大爷送入养护院后,没履行其作为监护人的探视和照顾义务,对刘大爷的情绪变化和异常行为漠不关心,甚至在其提出回家要求时也未予理睬。 刘某的这些行为间接导致了刘大爷的绝望和跳楼行为。 如果刘某能够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刘大爷的情绪变化,及时与其沟通并采取措施缓解其心理压力,或许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 2024年4月9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应自行担责,养护院退还养护9天外的期余费用。 信源:九派新闻20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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