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房的时代真的已经过去了。最近有个案件冲上了热搜,一个男的花了 158 万全款买了套房,然后呢,写的是他跟女朋友的名字。 结果后来分手了,这个男的就想要把房子卖了,但是女的不同意,并且还说:“当初买房的时候我是出了钱的。”最后法院判决是:男方出的钱属于赠与关系,女生出的钱属于借款关系。 也就是说,这个男生辛苦赚来的 158 万被充公了,还要倒赔给女方十几万利息。那如果当时男方脑子一热,在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现在该怎么办? 所以说啊,现在的时代变了,女方执意要买的房,很有可能是要给你分一半的财产。
如何看待现在女生婚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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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吴
房产,房本应该引入占比百分制,一方全款,结婚前可协商占比加入房名,以后想改占比,那是以后商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