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重大间谍案件【某部门公职人员主动发投名状当间谍】聂某某,某部门公职人员。为缓解经济压力,满足个人贪欲,聂某某萌生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出卖情报牟利的罪恶念头。抵达境外后,他伺机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公开邮箱联系。为证明自己的价值,聂某某直接发送了涉密文件作为“投名状”。因此,很快取得了对方信任。回国后,做贼心虚的聂某某对自己的安全深感顾虑,遂与境外间谍中断了联系。但邪恶的念想就像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再难收回。
次年,聂某某再次因公出境,自感人生无常、工作不顺、升职无望且十分渴望金钱的他,选择与境外间谍恢复联系,开始出卖情报。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指挥下,聂某某利用工作便利,通过私自复印、在档案室里偷拍偷录等方式,大肆窃取工作秘密,并以撰写材料需要为名,有意识地接触收集更多涉密文件。4个月内,聂某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出卖文件30多份。最终,聂某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央视)
➡️国家安全机关近期破获的多起重大间谍案件揭示出境外势力对我国核心领域渗透的复杂态势,涉案人员背景多样、作案手法隐蔽,对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以下是案件关键信息与警示:
一、典型案例与作案手法
1】公职人员主动投敌
聂某某(某部门公职人员)因炒股亏损、晋升受挫及家庭经济压力,两次因公出境期间主动联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送涉密文件作为“投名状”,并通过私自复印、偷拍档案室文件等方式,4个月内出卖30余份文件(含绝密级1份、机密级25份),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特征:利用职务便利窃密,采取规避侦查手段,反映部分涉密岗位人员思想防线薄弱。
2】留学生被策反潜伏要害部门
海归博士郝某在境外留学期间被某国使馆官员以签证协助、兼职为饵策反,回国后进入中央某部直属研究所,窃取敏感项目及人员信息,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5项、秘密级2项,被判无期徒刑。
•特征:境外间谍机构利用学术交流、签证环节物色目标,通过情感拉拢和利益诱导实施渗透。
3】 涉密人员快速叛变
韩某某(某涉密单位员工)沉迷奢靡生活,窃取单位核心文件后主动联系境外间谍机构,48小时内被国家安全机关抓获,抓捕时其正与境外讨价还价。
4】暴露问题:涉密单位权限管理存在漏洞,如未限制移动存储设备使用、未实时监控敏感区域。
5】 军工领域技术窃密
军工研究院员工卫某被伪装成游客的间谍策反,通过偷配领导办公室钥匙、手机拍摄涉密屏幕等手段窃取536份文件(含机密级6份),被判无期徒刑。
•警示:军工单位物理安防措施不足,关键岗位人员背景审查与行为监测缺位。
6】 外籍人员间谍活动
菲律宾籍人员大卫等人受菲军事情报机关指使,长期在华搜集军事部署情报,通过抵近观测、拍摄涉军设施实施窃密,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拘捕。
二、案件特征与社会警示
1】涉案群体特征
高学历人员:郝某、聂某某等名校毕业生掌握核心领域知识,易成为境外重点策反目标。
•涉密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密,暴露单位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技术防护缺失。
•留学生与外籍人员:境外机构通过学术会议、社交活动建立联系,逐步实施控制。
2】境外渗透手段
•经济利益诱惑:以兼职报酬、炒股资金支持等名义拉拢(如郝某案中每月5000美元薪酬)。
•情感操控:通过长期交往建立信任,再亮明间谍身份威逼利诱(如韩某某案)。
•技术规避:使用加密通讯工具、非实名SIM卡联络,境外服务器传输文件逃避侦查。
3】国家安全风险
•军事与科技安全:涉军信息、尖端技术外泄威胁国防战略(如东风导弹技术曾被泄露)。
•经济与数据安全:金融投资机构人员泄密可能扰乱市场秩序(如刘某倒卖科研数据案)。
三、法律制裁与防范措施
1】刑罚严苛性
间谍罪最高可判死刑,刘某因出卖东风导弹等核心机密被执行死刑。
聂某某、郝某等被判无期徒刑,韩某某案展示48小时快速侦破能力。
2】 制度与技术防护
•权限分级:限制涉密岗位人员数据访问范围,推广防拍摄屏幕、生物识别门禁。
• 行为监测:对涉密计算机操作日志留痕,定期核查异常数据拷贝行为。
3】公众参与机制
•依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通过12339热线、网络平台举报可疑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强化案例宣传,提升涉外人员风险意识。
当前国际博弈背景下,间谍活动呈现“技术化+平民化”趋势,需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防护体系,同时警惕境外势力通过自媒体、学术合作等新型渠道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