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有个小伙子为了给兄弟面子,把自己贷款买的奔驰E300借给了他。可没想到几年后,兄弟因酒喝多了不幸去世,结果这车却一下子找不着了。小伙子心里急,这分明是怀疑定位器给拆了。他想赶紧找车子,因为后头还有16个月的车贷等着还呢,可朋友的家人却说这车这两年来兄弟根本就没碰过,是别人开着呢。 (来源:大参考) 据大参考4月9日消息,王先生的奔驰E300不见了,他非常着急,便联系了媒体请求帮助。 王先生表示,这辆奔驰E300是他贷款购入的,花费大约25万,每个月都得还7000多的车贷。 几年前,王先生的一位老朋友为了显摆一下,想借他的奔驰车开开。因为俩人是小学同学,关系也特别好,所以他没法拒绝,只好答应了。 没想到,这位朋友一旦开上车就根本停不下来,几年都没打算归还。上个月他因为喝多了,意外去世,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朋友31岁就撒手人寰,让王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着朋友已经不在了,借出去的车也该归还了,结果一查,那辆奔驰E300居然不见了! 王先生查了三遍,定位显示车子在郑州某个地方,他还特意开车去找,结果就是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车。 王先生开始怀疑定位系统被朋友给拆了,心里想:难道我的车就这么没了?他急得不行,毕竟这车花了他差不多25万,万一丢了,那车贷不是白交了? 王先生为了弄清楚事情真相,找到了媒体求助。记者一联系上他朋友的家人,对方却说,车一直都是王先生的朋友在开,具体情况她不太清楚。只知道近两年他没开了,问起这事,他只是含糊其辞地说车是别人开的,没给什么实质的信息。 经过调查,王先生了解到他朋友去世之前,车子曾在郑州出现过,并且还留有一些违章记录。 视频显示,开车的是位女士,副驾驶座上还有另外一个人,王先生对这两人并不熟悉,他猜测朋友应该是认识的。 王先生说,他还有16个月的车贷没还完,因此他急着想把车找回来。 有网友觉得这事真是让人匪夷所思,本人花了那么多钱买的奔驰,怎么能借给朋友这么多年?看来可能是为了还欠朋友的钱,所以才抵押给朋友了。 有些网友觉得,这么久朋友都没把车还给王先生,估计早就被朋友抵押或者卖掉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事儿涉及到借贷关系和财产权的问题。如果王先生能证明车辆的所有权,同时有借车的证据,就可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朋友未依法归还车辆,可能会构成侵权或违约,王先生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索回车辆。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王先生说的是真话,那他就是车的合法所有者,完全有权把车借给朋友。在这段时间里,朋友则变成了无偿的保管人。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指出,在保管期间,如果保管人因为管理不当导致保管物品受损或丢失,那他得赔偿。不过,如果无偿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重大失误的话,就不需要负责赔偿。 所以,借车给朋友后,朋友得好好照看这辆车。如果最后车子丢了,不论是朋友故意的还是因为他管理不当导致的,朋友都得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需以继承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依据,来清偿被继承人本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这个限制之内。 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 王先生的朋友已经去世,因此,朋友的继承人需要在朋友的遗产范围内对王先生进行赔偿。不过,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就另当别论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指出,若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恶意勾结,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王先生的朋友家里的人提到,最近两年这辆车一直是别人开的。如果朋友因为某些原因和他人串通,私自把车抵押或者卖给别人,这样的交易就没法成立,王先生可以要求他们把车还回来。 一旦找到车,对方还不肯返还,那他们可能就触犯了侵占罪。 你觉得这案子怎么样呢?欢迎在评论区聊一聊! 谢谢您的关注和订阅,每天跟着案例学习法律,避免吃亏! (注:人物均为化名,图片仅供案例说明,情节经过适度改编,仅用于法律普及。)
在河南,有个小伙子为了给兄弟面子,把自己贷款买的奔驰E300借给了他。可没想到几
赵梅来说事
2025-04-14 14: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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