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确实值得重视,不仅是电动共享单车,记得有一次在汉口火车站借公用充电宝,也是需要预付远高于当次使用的金额才能消费使用。电动共享单车,充电宝等都一样,品牌种类繁多,这次使用了这个品牌,下次不一定还能使用同样的品牌,不管是先充值后消费还是先消费后充值,这种操作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了?热点观点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重视,不仅是电动共享单车,记得有一次在汉口火车站借公用充电宝,也
澎湃秋
2025-04-14 1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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