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刘2016年给儿子小刘转账2400万买房,特意让儿子写了借条。房子买完一个月,小刘就和张某结婚,结果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三个月就离了。离婚协议上写着房子归小刘,但要给张某1500万补偿款。
老刘2020年才知道这事,气得把儿子和前儿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还剩下的1980万。张某不认账,说钱是婚前借的,自己没签字不该还。法院调查发现,房子虽然婚前买,但离结婚只差一个月,而且1500万补偿款占房价62.5%,明显不合理。最终法院判张某要在拿到的1500万范围内还钱。
这事在网上吵翻了。有人说三个月赚1500万比中彩票还快,怀疑张某是来“洗房”的。也有人觉得老刘父子活该,谁让他们签这么离谱的离婚协议。律师提醒,父母给子女买房一定要写清楚是借还是送。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虽然借款是婚前签的,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认为三个月婚姻就要分1500万太夸张,可能损害老刘利益,所以判张某要还钱。
现在问题是张某会不会真还钱。法院判决书没说她骗婚,只说补偿款不合理。老刘父子还得继续还债,这场闹剧最后谁吃亏还不好说。这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结婚离婚不是儿戏,父母给钱买房更要留证据,不然吃亏的可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