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一女子发现丈夫不忠后,没声张,和姐弟偷偷在丈夫和第三者同居屋内安装了摄

大客路看社会 2025-04-14 23:25:05

广西藤县,一女子发现丈夫不忠后,没声张,和姐弟偷偷在丈夫和第三者同居屋内安装了摄像头,拍下隐私视频,然后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第三者发现后,报了警,警方要求女子删除视频,被女子拒绝。第三者恼羞成怒,直接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及律师费1.2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的判决很意外。

据《纵览新闻》4月14日报道,藤县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隐私权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2023年的一天,黎茜发现丈夫胡铭有了婚外情,这让她既伤心又失望。

她为家庭付出了真心,却换来了丈夫的背叛。

但黎茜很快便冷静下来,没有像其他遭遇背叛的女人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而是决定先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让破坏她家庭的第三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于是,黎茜将此事告知了自己的姐弟黎力和黎钰。

姐弟俩得知后同样气愤不已,没想到胡铭竟做出这样的事,他们决定一定要教训一下胡铭和那个第三者。

三人商议后,决定在胡铭与第三者同居的屋内偷偷安装摄像头。

随后,姐弟三人按计划行事,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胡铭和情人王月同居的出租屋里安装好了摄像头。

此时,胡铭和王月浑然不知,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已被摄像头记录了下来。

2023年8月的一天,胡铭像往常一样与情人王月在出租屋内约会,不经意间发现了那个隐藏的摄像头。

这小小的摄像头,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让两人顿时紧张起来。

当他们取出存储卡查看时,顿时傻了眼,他们亲密相处的画面全被录了下来。

更让他们惊慌失措的是,文件显示这些视频内容已同步至网络服务器,且已有数次观看记录。

也就是说,他们的隐私毫无防备地暴露在了网络世界中。

王月调查后发现,安装摄像头的竟是胡铭的妻子黎茜及其姐弟。王月心中忐忑不安,她清楚黎茜不会轻易放过自己。

果不其然,同年9月至10月期间,王月发现黎茜多次在抖音账号及微信朋友圈公开自己的肖像、生活照、隐私照和视频。

那段时间,王月不敢出门,总觉得别人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

那些目光和议论,像无数根针一般扎在她身上,让她寝食难安,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无奈之下,王月选择了报警,希望警方能制止黎茜的行为。警方介入后,要求黎茜删除相关信息,可黎茜态度强硬,拒绝执行。

这让王月感到无比绝望,她决定不再坐以待毙。

于是,王月将黎茜及其姐弟黎力、黎钰告上了藤县人民法院。

她要求黎茜停止侵害其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删除发布在抖音、微信朋友圈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

并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律师费1.2万元。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王月认为黎茜及其姐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1033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黎茜伙同姐弟在胡铭和王月同居的出租屋内安装摄像头,拍摄、窥探了他们的隐私,侵害胡铭和王月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还在网上进行传播,该行为已经违法,王月有权要求黎茜及其姐弟停止侵害。

2、黎茜在法庭上辩称:案涉房屋是胡铭租赁的,她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确保小孩日常生活安全,合情合理。

至于她公开视频,也是为了劝阻丈夫的不忠行为,并不存在过错。

3、法院审理后认为:

王月明知道胡铭有家庭,还插足别人的婚姻,伤害了黎茜,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有错在先。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另外,王月不能举证受到精神伤害严重的程度。

《民事诉讼法》 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黎茜立即删除发布至社交平台的不当内容及影像资料。但驳回了王月其他诉求。

王月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信源—纵览新闻-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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