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家主称已没有希望和未来不需要和解 男主爸爸也太悲观了吧?违法犯罪的人并不会因过错失去未来和希望,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而且这起案件是刑事案件,影响又这么大,即使双方想和解也不存在可能。如果男主强奸罪名成立,三年徒刑肯定的,如果是冤枉同样是刑事案件。 不管结果如何,家主都应该拿出当家人的气势,鼓励呵护儿子走出阴影,激励儿子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生活是美好的!
张敬辉律师谈强奸案,过去的强奸案是暴力违背妇女意愿,现在的强奸案却是因为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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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55xxx72
新型碰瓷已经出现,比扶不扶恶劣多了。
一路向钱 回复 04-17 00:09
关键之前你收了,贼偷了你的东西在还给你就不算偷了
撞死四只鸡 回复 04-19 05:49
这事这么久了你还弄不明白?案发前还商量加价,男方没同意 女方退回彩礼是审判前,是男方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女方才退的 男方一直拒绝领取就是想要借助网络让事情发效
艾莉雅
这个女的比青岛路虎女可怕呀![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只因你太美
哪怕是判强奸未遂也解释的通
a金色贝加尔 回复 04-16 21:02
实际上也就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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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最重要,犯错了就付出代价,如果没有就找回公平。
a金色贝加尔 回复 04-16 21:01
问题是公平公正太难
小鱼儿
出来后帮女方一家销户也是可以的!
房不胜房 回复 04-17 13:23
只此一家?
清蒸熊猫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不是强奸别人为什么报警[思考]
老马哥 回复 04-18 10:51
按前者逻辑应该是谁报警就是谁强奸的。
牙察苏
这女的过分了,应该被收拾收拾
开卷有益
这个案件法官故意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事情发生后女的不是第一时间报警而是要求房产证加名字,那么女方对男方行为并不是反对的,报警是因为男方没有及时加名字,站在女方立场,自己没有卖个好筹码,想悔婚,站在男方立场,付出那么多,婚姻还没搞定,女的推三阻四,加名字风险更大。女方处女之身更说明她的期望值很高,期望值没达到其实是想悔婚。你悔婚就悔婚吧,害别人干嘛?非要告强奸。男方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毁人一辈子。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自己的青春也耽搁了,以后十里八乡的谁敢跟你家结亲?
用户10xxx43
别人把你踩的死死的。都不需要出庭,不用面对媒体,就把你踩的死死的,都被欺负死了,还说不需要和解,真的搞笑,别人把你踩死后就根本没有看你好嘛?
用户10xxx52
现在法律默认的是正常婚内没有强奸,但是恋爱同居订婚期间,法律根本不承认性行为是正常的合理的,这是什么封建主义法律设定,要不要包办婚姻算了!目前法律说强奸是八大罪之一,对女性造成严重伤害,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这和恋爱同居订婚期间的性行为符合?
缘分天注定 回复 04-16 23:15
这强奸罪是立在,严打时候的,都经过几十年了,没修改过
用户13xxx00 回复 04-19 09:34
cnsx
建议:彩礼入刑(人口贩卖)! 女方收了彩礼,男方可随时控告女方父母。也就是说女方如果有不忠、不孝、任性行为,或者提出离婚,就是给他父母找麻烦。收彩礼即意味着权利的丧失,收了彩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男方有权性行为!
往日如风
就一个疑问。证据确凿的话为什么要拖两年才判?强奸是刑事犯罪。这个是可以谈的吗?
榜一大哥
[狗头]订婚跟结婚(领了证)的区别就是相当于有没有毕业证一样,如果你没毕业证,就算你读到博士也没人承认你认识字,相反有了毕业证,就算你没读过书也相信你认识字。
用户10xxx86
别开玩笑了,强奸犯的名声背一辈子,一辈子彻底完了。
吴。。
毁灭一个人是如此🍳
古月胡
这个案例,比扶不扶更加的恶劣。这个是恋不恋婚不婚的问题了。
深渊传说
嘿嘿,说得轻松,哪个男人背上这罪名不是一辈子都毁了。女方敲诈勒索不成做的太绝。男的出狱以后真不好说。
用户10xxx43
别人把你都不需要出庭,不用面对媒体,就把你踩的死死的,都被欺负死了,还说不需要和解,真的搞笑,别人把你踩死后就根本没有看你好嘛?
振作
杀人就可以了,还她妈的那么啰嗦
用户14xxx78
是不是真心就那么难看出来吗?
长在
神经病!骗婚案变强奸案!还要别人走出阴影!三观恐怕都扭曲了!出来别报复社会就好!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去!
蚂蚱
要换成狠人出来以后你们得别走公路,每天交通事故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