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一审择期宣判,能用四个多小时激烈辩控,可以证明被告人不认罪名,所以这样的案子没有二审不会结束,周期可能比较长一些吧!阿姨要保重身体,接下来还有硬仗要打! 法庭上那四个多小时的拉扯,说白了就是人命和数字的博弈。廖某宇的律师团死咬“情绪失控”四个字,想把这起油门踩到底的疯狂驾驶说成普通交通事故。可别忘了他飙到129km/h的时候,昌江大道的限速牌上明晃晃写着40——这速度比高铁起步还快,能把斑马线上的行人撞飞二十多米远。副驾驶上的女友扒着车窗喊“慢点”,后视镜里明明看得见过马路的一家三口,这些细节早就把“故意”二字烙在行车记录仪里了。 有人算过账,交通肇事罪顶格判七年,危害公共安全罪可是能到死刑。这哪是认罪态度的差别,分明在赌法官会不会把他踩油门的动作,解读成往人群里扔炸弹的狠劲。当年杭州飙车案把“马路当赛道”定危害公共安全,现在景德镇这场惨剧里,廖某宇两次把电门踩到底的动作,可比富二代玩漂移恶劣十倍。 受害者家属咬着牙说“不要赔偿”,背后是两对失独父母的绝望。儿子儿媳都是独生子女,婴儿车里没吃完的奶粉还在,四个老人往后几十年的年夜饭桌上永远缺三副碗筷。更诛心的是廖某宇父亲那句“这是天灾”,能把三具棺材说成老天爷的玩笑,也难怪老人宁可吞安眠药,也要撑着等死刑判决。 最魔幻的是那辆电车的数据——第一次踩死电门14秒,松了不到2秒又踩到底。这哪是开车泄愤,简直是拿昌江大道当《速度与激情》片场。法律要判断的,是这7秒的二次加速到底算“失控”还是“屠杀”。毕竟在限速40的路上飙出三倍速,车头撞上人体的瞬间,动能相当于被十头公牛同时顶飞。
山西大同强奸案和江西景德镇车祸案让人看到截然不同的两面山西大同男方对女方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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