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刑法教授谈订婚强奸案#: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没什么问题】 4月17日,发文: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成为舆论热点,本身就令人悲哀:一起关涉特定个人隐私的强奸案件引发全民关注,而真正需要关注的公域问题却无人问津。更令人悲哀的是,朋友圈一些刑辩律师的露骨发言,看后真是让人掩鼻与窝火。实在忍不住,删了其中几位的微信号。大同的这个案件,如果二审法院答记者问中披露的涉案情节属实,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没什么问题。
文章称:只因为有订婚,就可以强制发生性行为?订婚等于性承诺,彩礼等于卖身钱,而且还是卖身为性奴?婚内都可以成立强奸了,还要否定订婚后的强制性行为构成强奸罪,这是生活在大清朝吗?退一步说,就是在大清朝,怕是也不允许以已订婚为由强制对女方实施性侵行为吧。另外,什么时候强奸罪的既遂标准变成射精或处女膜破裂了?无论是理论通说还是实务立场,一直采取的是插入标准吧。如果有其他的证据证明有插入,就可以构成强奸既遂,没有相应的证据当然另说。
性的自主权是专属于个人的,并不因订婚或结婚而丧失,强制的性行为侵害了相对方的性的自主权,连这也要质疑要推翻?更何况,订婚在法律上根本没什么意义,双方之间并未就此进入婚姻,仍然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以订婚的地方风俗意义为由,否认强制的性行为构成强奸,难道大同是法外之地?本来不想评论这个案件的,因为事关他人的隐私,并且原以为订婚不等于性同意是现代社会的常识,根本无需多言。哪里能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还生活在大清朝,后脑拖着丑陋的辫子而不知自丑。

一蓑烟雨
那收彩礼就应该判断诈骗了,没有结婚,收彩礼干嘛
用户10xxx17 回复 04-17 19:51
可以追回啊
小英 回复 04-17 19:52
对
玄婳
清华教授就这种水平?
一心一意 回复 04-17 19:57
你连这种水平都不如,文盲就是文盲
用户10xxx41 回复 04-17 19:57
你以为啊,现在各行各业称职的有多少?尤其是看现在的教育行业
强迫症的水瓶座
如果qj成立,那就该判女方诈骗。
流影 回复 04-19 10:23
确实呀,不说谈恋爱都到了订婚那一步了,居然还告男子强奸?不厚道
蜡笔小新大官人 回复 流影 04-20 06:42
为钱
叽你太美
彩礼的事给个解释吧大教授,怪不得清北是欧美摇篮。
用户13xxx97 回复 .... 04-17 20:12
退了等于没收?
.... 回复 04-17 20:02
彩礼别人立案前就退中介了,男方自己不取而已。都有详细说明的
强劲精锐
举着清北教授的牌子说话就是真理和铁律,清北现在几斤几两心中没数吗?
用户10xxx69 回复 04-17 20:04
屁股歪了
用户29xxx75 回复 04-21 02:05
你有本事去考一个出来,怕是高中都没读过吧!
缘源
如果男的被强奸,好像女的就没事,男女平等在哪里?
WPZqr奇葩 回复 04-17 20:10
女方道歉就行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10xxx72 回复 04-17 20:06
你先别说如果,有事实案例没?有就发出来,没有就闭嘴,别如果
王鹏飞
博主说了,性的自主权是属于个人的,朋友们,记住了,你娶了她,她想跟谁上床是她的自由!所以啊,结个屁啊!
破茧重生 回复 用户29xxx75 04-21 12:40
怪不得你会穷
用户29xxx75 回复 04-21 02:07
又没有谁会强追你结。
用户16xxx16
强奸与否取决于女性一念之间,那么骗婚与否就应该让男方说了算,骗婚则等同于诈骗与非法侵占
狐狸 回复 04-19 21:46
我有个假设,各位网友看看合不合理:女方一开始是同意的(或者说半推半就),但是在过程中发现男方性功能有点“不行”,于是就反悔了,然后就发生了后面的一连串事情(烧窗帘、电梯里拖拽等等)。这个假设即符合了对男方有利的证据(衣物无撕扯损坏、女方处女膜完好等等),又符合了对女方有利的证据(电梯监控视频的拖拽行为)。
用户16xxx16 回复 狐狸 04-19 21:51
人才[哭笑不得][捂脸哭]
Leo Man
现在社会的关注点不是在于订婚了就有性的权利,而是如果都按照这个逻辑推理,男性将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激化两性的矛盾。女性婚内出轨、婚内怀别人的孩子、婚前索要彩礼等等行为那是不是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戒尺去平衡呢?既然有法律约束男性那么同样是不是要有相应的法律来约束女性呢?我相信每一次判案不是案件本身的对与错,而是给社会带来更多积极的普世价值观,愿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和谐!
用户10xxx09 回复 04-17 21:46
就这样的司法人员怎么变得更好呢?
狐狸 回复 04-19 21:46
我有个假设,各位网友看看合不合理:女方一开始是同意的(或者说半推半就),但是在过程中发现男方性功能有点“不行”,于是就反悔了,然后就发生了后面的一连串事情(烧窗帘、电梯里拖拽等等)。这个假设即符合了对男方有利的证据(衣物无撕扯损坏、女方处女膜完好等等),又符合了对女方有利的证据(电梯监控视频的拖拽行为)。
321
彩礼不是卖身钱?这话说的就有点冠冕堂皇了。女方如果只要几千块钱,那确实属于双方心意。但是大同案彩礼18.8万,按当地的经济水平,这起码也是一个普通家庭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积蓄。如果不卖身,男方凭什么把半付身家给你?真要是什么独立自主的新女性,就一分钱不拿,那网友肯定百分百同情你,谴责男方。法律上女方确实有理,但是道德上,这叫拿钱不办事[得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 回复 04-17 21:45
嫌贵别娶啊,太见了吧,找不要彩礼的啊
321 回复 锦瑟无端五十弦 04-17 23:18
给钱的叫jian,按你的意思乞丐最高尚了,伸手找人要钱光荣了[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石松
这种判决为什么会让公众关注?它的焦点是订婚、恋爱期间,男性如何对待双方的性要求?如果女方到其一阶段,双方谈不拢了,或在某一方面没满足和达到女方要求,她可以搞些证据,会以被强奸去告对方?它的影响是否会扩散?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关注
万物皆可盘 回复 04-19 00:09
这女的一系列现场的操作有着很明显的设套痕迹,现场点火烧桌角,为什么不烧床那样火更大更快更猛吧,还有既然点火就不怕把自己烧死当场吗?一系列操作都不像新手,最后如大家所见,最坏的结果是财没获得,但把男的送进去了,明面上的受害者的名誉保住了,还有人说为什么只有男的家里在闹,女的安分守己,谁能知道这是不是胜利者的沉默,反正事态就算闹再大也是所谓的受害者一方已经占据高地了岿然不动,高,实在是高!
狐狸 回复 04-19 21:47
我有个假设,各位网友看看合不合理:女方一开始是同意的(或者说半推半就),但是在过程中发现男方性功能有点“不行”,于是就反悔了,然后就发生了后面的一连串事情(烧窗帘、电梯里拖拽等等)。这个假设即符合了对男方有利的证据(衣物无撕扯损坏、女方处女膜完好等等),又符合了对女方有利的证据(电梯监控视频的拖拽行为)。
用户10xxx76
我只关心一个问题、是否有实物证据证明“插入”行为、如果有则不冤、如果没有实物证据证明有“插入”行为则疑罪从无较妥
酷fox 回复 Kbggjjv 04-19 01:23
所以完全没有性行为也能成为qj犯了,是这个意思了?那以后还得了?只要女方和男人在男生的房间待过,再烧烧窗帘,再在监控下面吵架进行一些肢体冲突回头回头就告你qj,男士没有对女士有任何行为也没用。直接qj犯
Kbggjjv 回复 04-18 23:44
肯定有证据。焦点根本不在于是否有强奸的发生,而是订婚了女方是有还有性自由权利的问题。很多人是不认可国内强奸的,而订婚在他们眼里就视同结婚了。所以才有很多人去诋毁受害人,追捧强奸犯。
用户11xxx90
你老婆拿了你38.8万的彩礼,结了婚后就不让你碰,你硬来就告你强奸,不给你碰还在外面鬼混,你气不过,要离婚,离婚又要分一半财产给你老婆,你怎么破解?
用户10xxx16 回复 04-17 21:56
除非婚前公正,不然这是对男的说无解题
用户16xxx27 回复 04-17 20:57
[得瑟]婚前协议,还是要签的,财产公证也是要做的。
宏哥
问题就在于当时女方是否自愿,不能过后反悔说强奸!
用户10xxx32 回复 04-17 20:43
一语切中问题要害!!!
海子 回复 04-20 08:04
从进房间前的电梯视频是亲密搂抱的。
、kirakira(阳光)
这个专家让人好笑,这个判罚我相信是没问题的,但为什么引起这么大的舆论,他却完全没有深思过,只看法律条款确实很容易。
拖着菜篮去逛街 回复 04-19 02:52
得了吧。这个判罚还真的很不随意。司法鉴定报告列出的结论,都是表明没有插入的。
用户18xxx89 回复 04-20 00:49
看法律大家都明白,不是不明白,难道法律就没有修正的吗
梁广生
教授老婆是如何表达性意愿的?
陈参 回复 04-17 21:05
下战书
大刀 回复 04-20 07:24
母叫兽
用户10xxx09
那你说收手彩礼的行为是否合法?
神经蛙
一个广受关注,引起社会大讨论的案件,判决的结果不能消弭争论,甚至进一步引发争议,造成社会撕裂,那么这个判决本身就不合适吧。
微妙玄通
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清华叫兽。没人支持订婚狗可以强制性行为,关键是以现在所掌握的证据,不足证明是强制性行为,完全是推论强行性行为成立。而且,女方事后没有立即报警,而是跟男方要求房产改为自己名下,男方没有答应,才告男方强奸,这点为什么不考虑?
今非昔比
先收彩礼那就是诈骗
用户12xxx55
教授的言论前提是:二审法院陈述的案情属实!!!这个…需要研究…研究~ 其实这个案件之所以造成如此大舆论浪潮,在我看来就是八个字:一审太快!二审太慢!这两年时间犹如水墨丹青的留白,让人遐想…
张建国
教授,您讲讲结婚证的意义
吃葡萄皮不吐葡萄先生
不管订婚还是处女膜是否完整,都不是免除QJ罪的理由。但是目前主要问题是要确认是否插入,这个是构成QJ的关键要素,仅从婚房传单的DNA并不能证明,但是公检法没有给出进一步解释,疑罪从无。。
古月胡
证据都没有,判决什么罪?讲故事就能定罪?
啊喽哈
世上只有爸妈好,全世界都不相信你的时候只有爸妈会信你。 大家工作都挺忙的,仔细想想还不如抽出时间陪爸妈出去看看世界,吃吃好的。
自律的人
脱离人间太久了
五四一三三
具体的情况,咱普通民众不知道,不评价,但普通民众以目前了解的情况来说,影响的方面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普通人自己对于这个事情的解读方向问题,当有女人认为,这样做可以告XX,还没有什么风险,自己还有好处她会怎么想?而当有男人因畏惧这样的结果而放弃婚姻,那整个社会又要如何?所以,有时候这样的结果不是判决的人做得不对,而是还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大众不用参照这个案子去否定婚姻
用户21xxx52
我来说两句,现在连婚后都可以告强奸,要是女方不喜欢自己的丈夫啦!和外面喜欢的男人搞在一起了,是不是也可以利用强奸去告自己的丈夫强奸,然后顺利离婚拿走财产,这对男方是非常不利的,也非常不公平
用户10xxx31
婚内强奸如果成立的话,那么夫妻之间的性义务算什么?如果女方不承担此义务?应定什么罪?是不是应定一个拒绝夫妻生活罪?毒教授!
用户10xxx09 回复 D_ 04-17 21:48
当然不是,但是没有性的婚姻算正常的婚姻吗?
D_ 回复 04-17 20:36
夫妻之间的义务只是性吗
范思哲丶香水
不好说。事情真相到底是什么,无从得知,因而无法判断。但是订婚完后,大部分未婚夫妻都是在一起或旅游或逛街或怎么怎么,然后怎么怎么……。应该也有很多个别的保持贞操。
云那边的山 回复 04-23 19:46
说实话,现代社会还存在订婚有啥意义,谈好了领证结婚不就结了。
w899
报警后曾出现过调解,意向室房屋加名。这又是什么?
1米6
就算去嫖,被捉了也不用蹲3年,你品
创造奇迹
在我们老家订婚后有可以生孩可以去登记,只是举行婚礼彩礼补全,我猜全国应该都差不多,法律也要考虑风俗和情理,订婚了那就是未婚妻,这个案应该对男方训诫批评教育既可,用刑一定要慎重,那可是两个孩子一生的前景大事,会毁了两个孩子。
用户14xxx18
从法律角度讲,清华教授说的很清楚,也说的很对,婚内强制发生性行为都得判定强奸,何况没有结婚只是订婚,这肯定判定强奸没有异议。
用户10xxx10 回复 04-17 20:22
最多也就是未遂,怎么就是强奸了,
321 回复 04-17 20:43
法律只是最基础的道德,现在网友讨论的是更深层次的道德问题,拿高价彩礼不办事,女方是不是缺德?
青天大老爷
婚内强奸也算强奸,更何况只是个付了彩礼的人。
用户12xxx75
全世界也就中国给彩礼,这事告诉大家,彩礼都别给了,你爱嫁不嫁,
godoflol
那这么说彩礼算是一种封建陋习教授您应该同意的吧[得瑟]
用户10xxx63
真正需要关注的骗婚问题无法院问津,更令人悲哀的是,媒体上一些学校教授的叫嚣发言,看后真是让人掩鼻与窝火
心平气和
不是屁叫兽,民俗就是这样的,你能推翻吗?订婚要彩礼,又说加上房产证名字就不是强奸,这些只能是女性在耍弄男性,诈骗男性,以结婚为幌子,男子判刑实属冤枉!
用户18xxx47
这些女的太过分了 ,不想大家好 就不要订婚吗!我们老家一般是订婚了就可以同居生孩子,生完孩子了然后才结婚的
倾尽
关键是有直接证据证明当时是强迫的么?
用户10xxx33
屁事多多
用户13xxx40
你看看到底谁的声音大
A Xiao
还教授 那有没有可能是骗婚的 收了彩礼又不让男方碰 大家都知道订婚的意义 既然男方想要 女方不给 女方不给 干嘛要收彩礼 还有戒指 干嘛不等登记盖了钢印在收彩礼
夸父
两人的混合体液DNA只存在床单,并不存在女人的身体,这充其量只是强奸未遂
愿出生主动屏蔽我
无所谓繁衍后代靠各位了,我自己窝在房子里挺好的既不需要为下聘备钱也不用花彩礼搞个冠名生意[开怀大笑]
姜姜姜
比起这个案子,现在不用户口本就能领结婚证不是更逆天???直接可以跳过父母这一关了
李爸
所以之后应当先签个协议,录个视频,不然分分钟都可以告你强奸。
用户10xxx70
不嫁不娶不生小孩,是有道理的,剩事[捂脸哭][哭笑不得]
风中劲草
一审程序就违法你是只字不提啊!还在这谈法?[抠鼻][抠鼻][抠鼻]
爱来无忧
你今天表现不好!老娘不爽,就可以告你!
健康平安
花了那么多的财礼钱把自己送去做牢
小甄888
这位逆天大能还tm拉黑别人?
心静而欣慰
现在一些无良律师为了蹭热度流量在各个平台摇头晃脑地满嘴跑火车,瞎编乱造的忽悠广大网友,太缺德!
用户63xxx87
保护受害者合法权利,惩治犯罪,没有任何问题,但不应建立在有违法律原则的基础上。教授也一针见血地说了:有证据就构成,没有证据就另说。如果缺少确凿证据仓促判罚,不仅损害当事人权利,也损害法律本身公信力。
又一村
叫兽
GT-yuu
刑诉法胡教授说,法律人尽量少在公开场合评论热点事件。
用户87xxx16
关键是强奸了吗?
用户83xxx29
能引起轰动的案件,只能说明法律条文存在问题。法律条文的基础就是要斟酌再斟酌,条文的解释不能有歧义和异议!所以我们又进步了
穹夕 回复 04-21 10:46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和法律条文有关系吗?难道要明文规定:撞人者才能扶人 或者 未撞人者不得扶人 这样的条文吗?[doge]法律不能规定死是没问题的,毕竟有个东西是司法解释。但是掌握解释权的人不能太离谱。
又一村
不愿意为啥要订婚
爱我中华
洁身自爱吧
落洛神
不是有地方还是清朝,而是这个教授,自身就是清朝
往事如烟
新型诈骗而已,如果不结婚又不用归还彩礼,女方得不到钱就告强奸而已
用户18xxx54
以后男的跟女的牵手最好提前写好协议,不然告你强奸进号子。
发泡酒
看你的名字就知道和燕冬萍一路货色
般若你
你跟他讲人情,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人情
今生无爱
结婚订婚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特别高的那种
用户10xxx35
纯属放屁,搞对象订婚结婚意味着什么,搞清楚了没有?你是被人强制放屁了还是自己不懂人事?
用户18xxx47
其实男女平等,不存在谁强奸谁的问题
用户11xxx80
关系杠杠滴……
天降黄鱼
真要骗钱人家也不会把彩礼退回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也不会退回个法院。而且人家都拒绝了你还硬来,不是强奸是什么?其实根本就不用讨论,直接换位思考,要是这个女的是你女儿,会怎样?
用户10xxx95 回复 04-17 20:49
23年12月25日男方提起民事诉讼,女方在24年1月31日退彩礼至婚介,大半年了,不提民事诉讼你猜猜会退吗?
暖暖 回复 用户10xxx95 04-17 21:31
大半年???
用户10xxx37
本来就是,吗的,男的跟没见过女人一样,那么猴急,女方还特么是第一次,说明人家洁身自好,这就是强奸罪,没什么可说的
远方 回复 04-21 22:52
[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刑警
在中国的婚姻关系中,订婚只能是一种双方平等相处的态度即双方有进一步的发展进入实质性阶段即法律登记前的准备阶段!但只要没法律登记(没有办婚姻登记手续)就不能说是合法婚姻(夫妻)。双方自愿的性行为,虽然不合法也不提倡,但这只是道德规范的问题。而发生不正当,一方不愿的性行为则是法律意义上的强奸行为?既定与未遂则另行鉴定!
用户10xxx09 回复 04-17 21:52
可以啊,但前提是别收钱!
用户68xxx59
劳律师在公众号里披露的法庭判定强奸的犯罪证据为什么不一起复制粘帖出来?为什么?请问那么重要的细节为什么不粘帖出来?你报着什么样的心态不粘帖出来?
用户10xxx57
有插入的证据吗?没有还是有?不能光说
白衣牛仔好青年
强健的事定了,那诈骗的事呢?
用户98xxx65
强奸未遂,这个怎么理解,如果脑子里有了这个想法,但是没有付诸行动,算不算强奸未遂??
用户15xxx59
社会影响力巨大。会产生什么结果过段时间就会出来了。
用户18xxx77
不是人心硬。是世界太冷哦!一句违背妇女意愿,,,这不和曾经的名句一样。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他打你,你为什么还手!还有追小偷过程中小偷意外身亡的,你为什么要追小偷!
秦时明月
请署名是哪个教授?
用户14xxx06
感觉不是教授!
gudaodemeng
终于知道为什么要制定法律了 太多文盲 法盲 未开化的人类了 恐惧共情 在害怕什么呢 什么是违法都不知道? 为什么要带入加害者 还要共情罪犯 到底在共情什么呢
锦瑟无端五十弦 回复 04-18 23:39
记住一点,大多数人都是性别决定屁股。不要妄想扭转有些人的想法,感同身受换位思考就是个笑话。他们只会代入自己的性别,不会代入是否违法。
旧语伴离歌 回复 锦瑟无端五十弦 04-22 22:05
你如果完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那这个结果没问题,就算不是既遂也是未遂。但现在的问题是,你既然用法律条文推翻了几千年来的民间嫁娶风俗,那么女方要彩礼跟事后要求房产加名就是诈骗,还是性敲诈。既然要讲法律那就双输一起来,男方判强奸,那女方就算诈骗,你不要既要又要呀,这个问题才是症结所在好吧!
A i
社会问题;婚内强制发生性行为,都属于强奸,那么是否认为所有发生性行为后,只要女方说强奸了,都认定为男方强奸?毕竟在做性行为的时候,不可能次次都先录个视频、签个性行为合同吧!如果结婚的女方想离婚的时候,男方只要和女方发生性行为,女方是否就可以告男方强奸?再有如果婚内出轨,原配还抓什么小三,丈夫只要碰女方一下,直接告自己丈夫强奸!也是合情合理的喽!
用户10xxx60
现在是清朝吗?咋还要彩礼?既然男女平等,凭啥男方给彩礼?
流影
首先前提下是不能违背女方的意志的,但不同意的话你收什么彩礼,不同意的话你让我和你订什么婚?不同意就拒绝,不要等我发货了你就说不喜欢仅退款,不管你当初喜欢男方的什么,那男方不是付出感情?不是付出精力?违背女性意志是不行,但你女方这样告也不厚道。
流影
不喜欢就不要谈恋爱,不喜欢就更不要订婚。
用户13xxx51
嗯,很清华
老爷子也知道算法
强奸是刑事案件,彩礼欺诈是民事案件。程度不一样,对方不愿意发生性行为可以退婚,要回彩礼。摆席的钱就只有打水漂了!
用户10xxx51
你老婆性自主,你怎说法
吴哥是也他爸
这教授是女的,有这种发言,很正常的。
清风徐徐
这个案子具有代表性 讨论性 等最 最 最后的定论吧
用户10xxx03
看到是清华得教授,就理解了
青丝
白天是教授,晚上变禽兽
小虫
律师观点更加贴近老百姓。所以外国陪审团制度是合理的
用户10xxx58
就没想真婚另有隐情?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小红书婚介教程真假与否,连烧窗帘细节都一样!
啊喽哈
世上只有爸妈好,给爸妈最好的,他们值得。
霉国远程养殖真发达
按照这个逻辑婚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房子车子彩礼必须有,而且还要加上女方名字,但是就是不让你碰。等过段时间直接离婚,财产还要分走一半是吧
回味8028
利用谈对象借钱,事后借钱不还说是赠送,大同一审二审都是不与返还。
安大人
问题不在于他是否QJ,而是法官是通过什么认定QJ事实成立的?刑法不允许有罪推定的
用户42xxx81 回复 04-20 23:57
医学证明为证啊,处女膜完好,身体有淤青,女方内裤上没有发现男方染色体,男方床上有男方染色体,
安大人 回复 用户42xxx81 04-21 08:21
啥都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