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的争议依旧没有停歇,主要还是法院没有披露完整的证据链,而家属提出的疑点引发了大众对物证不足下如何判定的怀疑。
很可惜目前就是没有披露证据链,无法判断有哪些物证口供。家属披露的不一定是法院得到的全部,主要看公安和检察院提交的什么。但是有一些数据和经验可以分享。兼听则明。
以往中国性侵的报案率都比较低,全世界都不高,走到公诉定罪的更低。我身边有很多人都是受害者,很多人谈起来都是很多年前的事。而我的很多警察朋友也提到取证难,证据不足就没办法认定。公检法都是坚持疑罪从无,能不抓的能不判的一般是不会管的。确定要管的才会管。不放过坏人也不冤枉好人。如果实在确定不了,就先保护每个人,尽量不发生新案件。
所以以往都是女性维权难为主流。这一点绝对不能忽视。想冤枉一个人实际上是很难的,公检法层层把关。但是,确实出现一些奇怪的个例非常反常。我们既要看到反常的情况,是不应该出现的。也要看到更大比例的普遍情况。
最近几年的几个个案闹的很大。主要就是男性被定强奸的理由被质疑。所以有声音就是说,判决轻物证重口供是不合理的。
具体情况我不知道的无法判断,我说下明确的应该怎么办。就是轻重主要看唯一性。比如口供细节非常清楚,受害者和嫌疑人的口供高度一致,那么这个口供就有高可信度,就可以重。而口供如果不清不楚,或者没有对应物证验证,有很多可能推翻的点,那么这个口供就要轻。
同样的物证也是,能够互相严重的,就要重。可能性不唯一的就要轻。因为取证不代表事实。事实可能没有被取证到或者破坏了。所以取证没有不等于没有。取证有说明一定程度上有。
经过这个思路去验证的,才是正常的判决,才能办成铁案。
所以轻重不是看口供还是物证,而是看有多大可信度能得到唯一解。推理就是从无数的可能性里面,找到最大的可能性,来判定是不是构成唯一解。不构成就是疑罪从无,构成了,就没有轻重之分,是一个综合分。
另外就是男性被冤枉的概率比较低,也不是0。所以担忧也是正常的。建议大家还是学习法律知识,保留简单的取证意识。一般来说,互相尊重,待人和善,女方就算有一些伤,只要没办法锁定到男方,一般都不会定罪的。冤枉一个人真的没那么容易。大家知道冤枉的主要手段,必要的时候做好取证就行。没有必要过分担心。可能也是有些情绪,有些网友容易着急加速,着急举一反三。还是建议立足现实,不要太急。保护好自己,不管别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