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报三评订婚强奸案# 【就山西“订婚强奸案”,中国妇女报连发三评】近日,备受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引发广泛讨论,围绕该案,本报连发三篇评论文章,强调此判决是对错误观念的法治纠偏,呼吁保护受害人不受二次伤害,重申保障妇女权益的司法意志坚定不移,引发广泛关注。
一评:山西“订婚强奸案”判决是对错误观念的法治纠偏
备受关注的山西“订婚强奸案”尘埃落定,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体现了法治思维对“订婚就有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等错误观念的涤荡。
这一案件能够引发如此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冲突性”——传统婚恋观念与现代法治思维产生的激烈碰撞。不少人潜意识里认为,订婚之后双方关系便有了特殊的“亲密许可”,这种错误观念,在此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应该明确的是,订婚固然值得尊重,但个体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更应该得到尊重,这是红线,也是底线。
试想,如果默认“订婚就有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那一定会形成一种非意图性后果:一些人会在婚恋关系中肆意践踏他人权利,以习俗之名行违法之事,女性被侵犯、伤害将不可避免。因此,无论是订婚还是彩礼,都不能简单异化为“交换”,更不能理解为权利出让,婚姻状态或婚约关系均不构成豁免暴力的理由。
每一次错误的“等号”,都是对法律的挑战和对人性的考验。山西“订婚强奸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个案的正义守护,更是对错误观念的法治纠偏,它从婚约风俗、性别平等、价值观念等多个角度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评:保护受害人不受二次伤害
山西“订婚强奸案”被害女性终于等到了法律的公正判决,但案件背后二次伤害的问题同样应该引起重视。
这起案件自曝光以来,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案件中的诸多细节,如双方的恋爱关系、订婚背景、事发经过等,都成为公众争论的焦点。然而,在关注案件本身的法律定性与判决结果时,我们绝不能忽视案件中对受害者的保护。
从事件发生的那一刻起,被害人便陷入了痛苦的深渊。除了遭受身体上的侵害,还承受了巨大舆论压力。应该说,被害人在遭受性侵后选择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巨大的勇气。
此时此刻,社会各界应当给予被害人充分的善意、支持与保护,而不是让其在寻求正义的道路上再次受伤。人肉、造谣、网暴,都是“在伤口上撒盐”,是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既不人道也涉嫌违法,应该立即停止。
如今,案件已经定分止争,别再让二次伤害发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评:保障妇女权益的司法意志坚定不移
基于完整的证据链条,山西“订婚强奸案”得到公正判决,彰显了保障妇女权益的坚定司法意志。
女性拥有按照自己意志决定性行为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甚至是否存在婚姻关系都无关。因此,构不构成强奸罪犯罪,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关键要素。
在该案中,司法机关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面对舆论压力,通过翔实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论证作出公正判决,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妇女权益。
应该说,针对该案判决,存在不同声音,甚至出现一些恶意揣测。但可以明确的是,舆论不会导致法律“失焦”,更不会削弱司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坚定意志,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动摇这个意志是不可能的。同时,反对有人利用此事挑动性别对立,应该在法律、伦理和社会文明的准则之上,凝聚男女平等的共识和行动。
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就贯穿在一个个具体的个案处置中。而保障妇女权益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更需要全社会形成尊重和关爱妇女的良好风尚。唯有摒弃陈旧落后观念,坚守法治思维,尊重个体的独立人格和自主权利,才能构建一个对女性和所有人更友好的社会。(微信公众号“中国妇女报”)
用户10xxx95
名言:事前同意不等于事后同意。 过去的同意不是同意。 同意可以撤销。
用户93xxx94
只觉得恶心!
李大歌 回复 04-21 00:53
是的,真恶心。
用户10xxx52
这个事情的经过应该男女都是处,男的认为订婚收彩礼了,女的也跟着回婚房了,就想在婚房半推半就,女的其实没那么爱他,甚至有点生理性抗拒,然后处男加处女最后就接触下根本没做成功。本来男女间闹矛盾,都没想着把对方怎样,男的没想着怎么强行要上,如果有真强行女的不可能不受伤,女的其实也没想着要男的坐牢,哄哄就好的事情。后面,女方母亲非要加房产名字(那时候加名字可以分一半)还说结婚也不一起住,男方母亲觉得女方是骗婚的,双方母亲插手后矛盾扩大了,就报警了。然后公检法在法律条款已经偏向女性的情况下,带着很明显的保护女性和女权主义偏向的情况做出了三年实刑,最终弄出了订婚后未婚夫在婚房强奸未婚妻,而且强奸行为实际未成功的情况下被判刑的千古奇谈!
剌心゜ 回复 04-20 14:42
很符合事实的公允判断
青春有我
男性才是受害者好不好,女的报警告强奸,彩礼几个月才退,这不是骗婚是什么。
快乐拾荒
啊呸!!!!!!
良朗
第一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适用于男女双方 ,第二 钱能解决世界上99%的问题,剩下的1%是钱不够,女的要房产马上加名彩礼提前全付,是钱的问题,男的不答应也是钱的问题。
2288
不愿意性生活,还能说有爱吗?结啥子婚?害人不浅
山在云中笑
现在争论的是有罪没罪的问题 ,不要上纲上线,干扰司法公正。
默默看新闻
事前男的问:同意吗? 女:同意。 过程中每运动一下男的都问:同意吗? 女:同意。 事后男的问:同意吗? 女:房和车有没有?可以加我名字吗?30万现金有没有? 男:不加,没有。 女:我要撤销同意,你去坐牢吧
用户24xxx47
结婚从此变成高危行为了
用户73xxx83
哈呸 十八万八加房产加名 这不妥妥的高价彩礼 为了保证女性权利剥夺男性同等权利 你女方陪嫁多少几床被子一张床等于高价彩礼
王 富贵-花开富贵
绝对和日本学的,用几年时间迈步走过人家几十年的发展! 日本就因为这种破事,搞出了性同意app,然后韩国跟进,现在轮到我们了。 情侣,未婚夫,已婚夫妻,都有强奸审判……
大华
他们说订婚摆酒是风俗而不是法律,不代表有夫妻责任义务;但订婚的彩礼收取是风俗不是敲诈勒索,代表了合法性合理性[呲牙]
天空之境
加油加油
老友
不结婚就可远离此伤害。
暗夜
那你就别拿彩礼。
67895
又是一捆稻草
仲达
给男人一条没有犯罪风险又能解决生理问题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