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两名12岁女孩穿着睡裙下楼,结果被醉酒男拦住要求去KTV陪酒,还说只要是去了就给700元。正准备前往时被女孩姑妈发现并制止。岂料男子不死心,继续尾随两女孩。女孩的父亲知道后赶到现场,先是打了男子一巴掌,接着与其发生厮打。报警后,女孩父亲先是被公安机关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又被男子告上法庭,索赔36万余元,法院怎么判?**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血压飙升。两个穿睡裙下楼拿快递的12岁小姑娘,被醉醺醺的陌生男人拦路搭讪,开口就是“陪酒给700块”——这是什么魔幻剧情?更离谱的是,女孩父亲赶到后扇了对方一巴掌,结果自己反被拘留罚款,最后还被索赔36万! 先别急着骂“法律不近人情”。警方最初的处理确实有依据:谁先动手谁理亏,这是治安管理的基本逻辑。但问题在于,那个醉酒男的行为算不算“不法侵害”?他尾随未成年女孩、用金钱利诱陪酒,这已经涉嫌骚扰甚至更严重的犯罪未遂。女孩父亲的行为,本质上是在制止可能的危险。 法院最后的判决总算没让人失望:认定父亲属于正当防卫,驳回了醉酒男的全部索赔。法律终究没让好人寒心,但过程里的波折还是让人捏把汗——如果当时没有姑妈及时出现,如果没有父亲那一巴掌震慑,后果会怎样? 这事儿最讽刺的点在于:加害者理直气壮地索赔,而保护孩子的家长反而先被处罚。我们当然要依法办事,但法律是不是也该给“护犊子的本能”留点空间?毕竟,面对这种赤裸裸的恶行,难道要求家长先背诵《刑法》条文再出手? 最后留个问题:如果你在路上看到类似情况,会怎么做?是立刻报警,还是上前制止?或者……假装没看见?
**重庆渝北,两名12岁女孩穿着睡裙下楼,结果被醉酒男拦住要求去KTV陪酒,还说
俊星谈娱乐头条
2025-04-20 16:10:48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