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引发婚姻思考:是遵循传统婚俗,还是依据法律法规?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已经落下帷幕,之前之所以引发全民关注、全网关注,其本质在于两点: 第一,男女订婚之后,男女之间有没有性权利? 第二,男方父母花费大半辈子积蓄(巨额资金)为儿子置办婚房、彩礼,举办订婚仪式等,最后儿子却落得一个“强奸犯”的罪名,到底冤不冤?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专家、网民的大讨论,都没有找到真正的原因。 那么,真正的原因又是什么呢?真正的原因,是传统婚俗与法律法规并行,构建起了一个二元社区。 在非法治时代,婚姻是依靠传统文化、传统婚俗来进行了。男女一旦订婚,就是准儿媳、准女婿,男女双方是不能反悔的,没有特殊情况这对新人肯定是要结婚的。一旦反悔,也是要作出赔偿的,最起码是退还彩礼。如果在订婚与结婚之间,男女发生性关系或生儿育女,那自然也是要归入夫家的。即使女方因病或其他原因不幸去世,夫家也是要将其亡灵招回家的,甚至于葬入祖坟。在这种传统婚俗下,订婚就是结婚的前奏,也称为“小婚”。 《婚姻法》施行后,男女婚姻不再拘泥于传统婚俗,甚至于一度废弃了传统婚俗,完全遵循法律法规。近些年,传统婚俗又在悄然兴起,而且越演越烈。因此,男女婚姻进入了二元社区,既有传统婚俗,又有法律法规。不出事情,倾向于传统婚俗;一出事情,倾向于法律法规。在这样的二元社区中,对女性是极其有利的,甚至于有的女性别有心机,合理合法运用法律法规。相对而言,男性则处于弱势地位,因为判定是否强奸男性是弱势的一方。 同样,再举一个农村二元社区的法律案例来说明问题。传统文化中,叔伯如未婚、无子女,其一般由侄子抚养,其家产由侄子继承,这是天经地义的。现代法治社会,却不是这样的。侄子赡养叔伯,但依据法律法规,侄子不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侄子赡养了叔伯,但叔伯的家产却要由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其兄弟姐妹这一第一继承人来继承。这样,侄子相当于只做了一场公益。 农村,是传统习俗与法律法规并行的二元社区的重灾区。这是法官、律师在判决、申诉的时候,要考虑的重要问题,而不仅仅是依靠法律法规。 法律是不讲感情的,只讲依据与事实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按照法律法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它只是农村传统婚俗与法制社会并行这个二元社区的牺牲品。 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是该遵循传统婚俗,还是遵守法律法规?博主的意见是弘扬传统婚俗,必须遵以守法律法规为前提!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引发婚姻思考:是遵循传统婚俗,还是依据法律法规? “山西
小夏看看过去
2025-04-21 15: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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