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1997年,江国庆在枪决前咬牙切齿地诅咒:“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凶落网,法院却判无罪释放。 江国庆,1975年10月10日生,台北永和人,家里老四,父亲是退伍军人,做纺织生意,日子过得还算宽裕。1995年,他高中毕业后入伍,进了台空军,原计划1997年2月退伍。他性格老实,跟战友处得不错,平时干活勤快,挺受人喜欢。1996年夏,他被调到台北大安区空军作战司令部,做后勤工作,日子平淡却踏实。 可就在1996年9月12日,营区福利站外出了大事。一名五岁女童被害,案发后军方火速成立专案组,22天就把江国庆抓了。抓他靠的是一张沾了不明液体的卫生纸,证据牵强得很。可军方不管这些,急着结案,江国庆就这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江国庆被抓后,审讯过程简直没法看。他被连轴审了37小时,期间遭了不少罪,最后扛不住压力“认罪”了。但证据呢?漏洞百出。法医检测发现,现场痕迹跟江国庆的DNA对不上,凶器跟伤口也不匹配,完全站不住脚。可军方硬是没理这些,急着给他定罪。 1997年5月,同寝室的许荣州因別的案子被抓,主动交代自己才是真凶,说的细节跟现场对得上。可军方不信,说他精神有问题,直接驳回了他的供词,还给办案的人发了奖章。到了1997年8月13日,江国庆被执行死刑,走之前喊冤喊得撕心裂肺,可没人听。 2011年,案子重查,真相大白。许荣州被确认是真凶,可法院却判他无罪,当庭放人。理由是证据不足,追诉期过了。这结果一出,舆论炸了锅,大家都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案子为啥会冤?有几个关键点: 江国庆被抓后,审讯手段太狠,完全不合法。他扛不住才“认罪”,这口供水分有多大可想而知。 证据稀烂,DNA不符,凶器对不上,证据链断得一塌糊涂。可军方硬要拿这些定案,摆明是草菅人命。 军方急着平息舆论,保自己面子,根本没把真相当回事。许荣州的供词被无视,办案的人反倒升了职。 那时候军方的司法权跟个黑箱似的,查案、定罪全是自己人说了算,漏洞多得吓人。 这案子给台湾社会敲了个大警钟: 司法公信力崩了,江国庆冤死,真凶还逍遥法外,谁还敢信法院?老百姓心里那杆秤彻底歪了。 刑讯逼供这么严重的事都能发生,人权保障就是一句空话,得赶紧补漏洞。 军方自己查自己,哪来的公正?这种制度不改,冤案还会有。 教训也明摆着:司法得真公正,查案不能只看面子,得凭证据说话,不然冤死的还是老百姓。 人权不能丢,刑讯逼供这种事,绝不能再有,得让人活得有尊严。 制度得动手术,司法权不能攥在军方手里,得独立起来,透明起来。 这案子拖了十四年才翻过来,江国庆的命没了,正义却没全到。2011年,台湾当局给江家赔了钱,道了歉,可这能换回一条命吗?许荣州无罪释放,法律追诉期过了,他就这么逃了惩罚。这结局,谁看了不憋屈? 其实,这案子不只是江国庆一个人的悲剧,还反映了当时台湾司法的烂摊子。军方查案,效率第一,真相第二,面子最重要。加上那会儿社会风气也乱,舆论一压,上面就急着找个替罪羊。江国庆老实,没背景,撞上了枪口,只能认倒霉。 还有,许荣州为啥能跑掉?法律上说是追诉期过了,可这追诉期是怎么算的?证据不足又是怎么回事?明明他自己都认了,细节还对得上,法院咋就放手了?这里头的水深着呢。
太解气了!澳门司法这回真硬气!最近一年,澳门接连曝出6起内地女性诬告强奸案,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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