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8年级男生因与7年级男生发生口角,将对方叫到自己的宿舍,用拳头连续击打对方的头部,要求对方道歉。7年级男生拒绝道歉,在多次被打后还手,怎料8年级男生突然呼吸急促,仰面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虽然鉴定结果显示8年级男生系突发疾病死亡,但其家属难以释怀先是控告7年级男生犯罪,未果后,在学校赔偿了60万元后,又将7年级男生及其家长告上法庭,索赔9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来源: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杨某系某中学八年级学生,龚某系该中学七年级学生,且是杨某同班同学方某的表弟。李某、卢某、胡某、杨某与方某系一个宿舍的同学。
2年前的一天中午,胡某在打球时与其他宿舍的学生董某发生口角,董某随后想找李某、卢某一起殴打胡某,遂于当天晚上10点许前往杨某、李某、卢某、胡某、方某所在的宿舍找李某、卢某,未果后返回自己的宿舍。
随后,不久,杨某、李某、卢某、胡某4人返回宿舍得知董某曾来过,杨某、李某、卢某便前往董某所在的宿舍,让董某去自己宿舍解决其与胡某的纠纷。
期间,杨某看到龚某,对龚某说:“你哥哥(方某)不管你了!”龚某表示:“咋地!”
杨某随即质问龚某:“咋地,是不是想搞一架!”龚某没再言语。
杨某、李某、卢某随后带着董某返回自己的宿舍,董某在杨某4人所在的宿舍里与胡某发生言语冲突,而后进行了互殴,将胡某的眼睛打伤。
董某与胡某结束争斗后离开。杨某、李某、卢某商议后决定对董某实施报复,而后再次将董某喊到自己的宿舍,将董某打了一顿。
打完董某,等董某离开宿舍后,杨某又想起来之前与龚某发生口角,声称龚某“贱得很!”询问方某管不管龚某。后见龚某说不管后,又将龚某叫到自己的宿舍内,与龚某再次发生口角后,要求龚某向自己道歉。
因多次要求龚某道歉均被拒绝,杨某表示要与龚某单挑或者群殴,让龚某选择。后见龚某说都行,一把抓住龚某的衣领,将龚某拉拽、摔倒床上,而后用用拳头连续击打龚某头面部。
龚某起初只是用手臂撑着杨某胸部,在被杨某多次击打后,还手。
怎料,在两人互相击打过程中,杨某突然呼吸急促,仰面倒地。其他同学见状连忙对杨某施救,并联系老师,老师闻讯当即拨打了120.
结果悲剧的是,杨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杨某的家属闻讯第一时间便报了警,控告龚某涉嫌犯罪。
当地警方介入后,查明上述事实,又经鉴定杨某符合冠状动脉发育异常引起急性心肌缺血致急性循环、呼吸衰竭死亡,本次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或剧烈活动为诱发因素,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
好端端地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杨某的家属难以释怀,认为不是龚某殴打杨某,杨某也就不会突发疾病死亡,学校未及时制止杨某与龚某的斗殴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随后又分别向龚某、龚某的父母及学校索赔。
由于学校赔偿了杨某家属60万元,龚某及龚某的父母拒绝赔偿,杨某的家属于是将龚某及龚某的父母告上法庭,向龚某及其父母索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共计99万余元。
龚某及其父母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本案后,指出构成侵权责任法律关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损害结果客观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龚某对杨某是否有侵权行为,以及对杨某的死亡有无责任?
在案证据显示,杨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因其自身冠状动脉发育异常而引起的急性心肌缺血致急性循环、呼吸衰竭死亡,纠纷过程中的情绪激动或剧烈活动为诱发因素。
杨某、李某、卢某3人同时对董某某进行殴打后,杨某认为龚某骂了他,与同宿舍同学商议要将龚某喊到宿舍进行私下解决,龚某到其宿舍后,双方因不能和平协商解决,杨某将龚某按在床上进行殴打,之后龚某进行还击。
杨某作为八年级的学生,在校与低年级同学发生争执后,其应对如何妥善处理争执有一定的认知和辨别能力,杨某不通过正确方式解决与同学争执,率先采取暴力手段殴打他人显然存在过错。
在杨某先殴打龚某的情况下,龚某为求自保进行还击,并未超过明显限度达到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度。该行为应当属于龚某在紧急情况下,避免自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自力救助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也无故意伤害杨某身体的主观过错。
且龚某对杨某自身患有疾病亦无法预知,在杨某因突发疾病倒地后,在场同学亦进行了及时的救治并拨打了120,由此造成杨某情绪激动或剧烈活动的后果不应由龚某承担。
综上认为,杨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因其自身冠状动脉发育异常而引起的急性心肌缺血致急性循环、呼吸衰竭死亡,属于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与龚某的还击行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龚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驳回了杨某家属的全部诉请。
一审判决后,杨某家属不服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再次驳回了杨某家属的诉请,维持原判。
这事你怎么看?
清风
打别人还有理了?自己死了活该。
灰狼阿土 回复 05-19 16:19
学校赔钱是必然的,因为他们没教好学生。
pckgwft 回复 灰狼阿土 05-20 22:54
中学了还指望学校能教得了行为习惯?
用户10xxx90
好端端的一个人渣,就这样没了。
爱的魔力转圈圈 回复 05-20 00:17
一次不够吧[拍手]
瑾槿 回复 05-19 23:33
最准确评论
诗和远方
判的好咎由自取。学校也不该赔。让打架欺负人的人渣自行承担后果。
用户18xxx20 回复 灰狼阿土 05-20 08:17
教育的好,能把他心脏病治好?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家长,今天不发作,明天也会发作。以他这种秉性早晚的事。
灰狼阿土 回复 05-19 16:20
学校怎么不该赔?要是学校教育到位,会出现这种情况?
唐毓赏
恶人自有天收[点赞][点赞]
腾翘
只有蛮不讲理的父母,才会教出蛮不讲理的孩子。这个孩子的性格正是父母培养出来的,而这个性格造成了他的暴力倾向。所以,归根究底,还是孩子的父母间接害死了儿子。
云淡风清 回复 05-18 15:52
疾病遗传,是直接h'a害死他的儿子
林小琳吴必吟
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你马上就死翘翘
眼镜蛇 回复 05-17 14:14
关键是死得太快了,应该是慢慢的慢慢的慢慢的死翘翘了[裂开][裂开]
用户10xxx30
一块垃圾被阎王爷收去了。
zwz 回复 05-17 00:13
用错词了,应该是人渣,阎王不收垃圾。
用户10xxx15 回复 05-17 13:54
阎王爷会废物再利用!做成人渣。
匆匆那年
这种货色现在不死长大了也是个社会毒瘤
买火柴的怪蜀黍
泼天的富贵啊……这儿子不死以后不知要花多少钱多少精力……现在好了,人家帮忙弄死了还得一大笔钱……
种菜养家
学校居然得赔钱,真冤
国王伟伟 回复 05-17 00:09
在学校死的,怎么都要赔点的。这家人都有问题,就是想搞钱。
秋夜寂寂 回复 国王伟伟 05-17 12:56
赔得太多了
老青年
中。终于有一个清醒的法官
tb7073988 回复 05-17 11:07
越来越正常了。
ttt
老天有眼,把人渣收走,回炉再造
打坏公司
第一,被打学生应该反诉校园霸凌要求精神和肉体赔偿。第二,学校为什么赔偿自体有先天性疾病死亡的人渣?而且还是霸凌原因引起的
大气包子
这回我支持法院!
阳光
一家都是坏种!
剑行天下
这种人渣早就该死了
用户17xxx56
活该
Mark
现在都是这样,能讹到一点是一点
用户17xxx67
这个判决终于分清楚是非了,给法官点赞!
西门左首
不是人死了就应该免除处罚,杨某寻衅滋事殴打龚某,应该判杨某父母对龚某予以赔偿。
用户10xxx67
这种渣没了好
甜橙酸涩
重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香山仔
老衲以为,杨某属于自作孽,不可活;去极乐世界去反思是一个最好滴选择!阿弥陀佛,善宰、善宰![祈祷]
用户15xxx10
学校教育不到位
海 回复 05-17 09:21
这种父母都教育不好的人,如果学校都能教育好,那还要警察和监狱干嘛?
tb7073988 回复 05-17 11:06
神经病的逻辑!
老牛
低年级生是自卫还击,8年级生是自已作死,老天都看不过眼才收了他,属天收。
praike
在正确的对事认识下的判决才是正道之光~所以要让那些人明白到不是谁死谁有理的~
用户16xxx39
死的不冤!这么坏,霸凌同学,他死他有理?
血正在冷
遭报应了!该!
谢挺疯
他们学校花了60万,学校就可以做恶人有天收的教材。
于迎雪
原子弹炸死多少日本鬼子,不是该死吗?不是谁死谁有理
江南
应将打人厚颜无耻家长以陷害罪判刑!
用户11xxx20
像杨某学生这样的校霸在农村中学特多,它们的家长大多是渣家长,瞧瞧杨某家长在整个事件中所作所为就可见一斑。还好,杨某被天给收走了,世间少了一个恶人!
东东
很高兴看到该同学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君当如兰
这就是龚某家属没有起诉杨某家属的后果。虽然杨某死了,但是杨某是有错的,打龚某就要承担责任,不要因为杨某死了就不追究他的责任
用户10xxx76
又是一个校园霸凌,为什么青少年这么冲动?法律对青少年之间的群殴要严历打击,要让他们知道承担责任!
金彦呈
活该活该,孩子都这么坏,父母好不到哪里去[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
qiaoqiao041226
一个字该
我爱中华
法官居然判对了?不是谁死谁有理吗?
荼糜
校园霸凌首凶在施暴中暴毙,死有余辜,学校赔什么钱,为何告这家烂人敲诈勒索?
发哥
哈哈,恶人自有阎王收,可惜了学校躺枪了。
一念间
这玩意儿赖种还遗传???
旷野大佬
死了也不消停,一家子垃圾
黑金鱼
另外这个7年级学生被霸凌的事就没结果?!人死为大?!!!
张鸿钧侃百科
老天爷看不下去了,自己的降下神罚,按理说这两只家长应该去告老天爷
常来常往
人渣家庭
大海
这法官值得点赞
用户16xxx59
自作孽,与其不通情理的父母有因果
rl
打死这个王八蛋!活该!
pk128
学校宿管呢?我记得学生打架都会约在校外
秋日斜阳
王八蛋养的龟儿自生自灭,学校不该赔
随心
7年纪的家长如果有证据可证明对方先动手,也可以起诉对方家长的监护责任。有事不一定是死者为大。既然学校陪他钱了。7年级学生也要去要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户11xxx81
校园霸凌,校园暴力应该严惩不贷,一毛不赔。
侠客行
好端端的一个人渣,就这样愉快的嘎屁了![赞][赞][赞]
天意
人渣就应该送到火葬场进行火练
雨帝防水唐明煜
死有余辜
白眼肯基的爷爷
苍天饶过谁!
黑土地
这是标准的老天爷看不下去了呀
1111
和学校、学生有什么关系?这是阎王看不过眼了,把他收走了。建议向法院起诉阎罗王。
野草
如果学校不赔呢
余师
该,恶霸还有理了
石材栏杆源头工厂
论出反甲的重要性
一去二三里
到底是董某还是龚某你们看明白了么?我是有点迷糊,有几处应该是同一人
用户42xxx70
打人跟死亡有很大关系
用户10xxx97
他父母都有可能出车祸去世
国强民才安
凭什么让学校赔钱,还那么多?无耻
★飘摇思雪★
这不是妥妥的校园欺凌吗???四五个人打一个!只能说死了活该![抠鼻]还有,应该给被打的发个奖!
用户93xxx65
坏人自有天收,老天有眼
心太软
自作孽不可活
呐喊
死了但对龚某及学校也造成了一定的损伤,应该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对龚某及学校进行赔偿
浪子
这次我挺法官们[害羞][害羞][害羞]
军军
自作孽,不可活。
用户10xxx98
这才是正常的法官,学校也不应当赔偿。
像中医致敬
打人者自己死了还奈别人
大猫猫
恶人自有天收
用户14xxx64
该死
波波淘轮胎
学校为什么赔60万.助长了啥
牛在天上飞
自身冠状动脉发育异常引起的死亡,既然法院已经判当事人无需赔偿,那学校为啥要赔偿60万?学校赶紧起诉要求退款!
缘来 回复 05-18 21:13
学校收住宿费了,就有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
4459509
难得看到这么清醒的判决
用户17xxx87
以大欺小,死有余辜, 家属索赔,无耻至极,
RL
老天都看不过了,把它收走了
蛋不是这么扯地
这当爹的太没担当,就不能抓紧时间练个小号锻练身体
蓝色海洋
照你写的这个杨某挑起好几场争斗打架,只能说其父母确实没有教育好!自找自受!
吼吼哈嘿
一个人渣终于名正言顺的死了,大快人心
用户10xxx31
杨某就是一个人渣,晚死不如早死,哪带什么狗屁悲哀?
情如沧海
别动不动就让学校赔钱啊,还一切赔就是60万。
天一
判决公正
我诅咒倭
咎由自取,报应。
用户15xxx98
真可惜!早就该死了!
蒜泡醋
我觉得这家人起诉本身是对被告的无端骚扰,应该赔偿被告精神损失费
鼹鼠
这个判决感觉还是有问题的。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双方发生了斗殴行为,该斗殴行为不能认定为死亡的直接原因,但是有关联性,有关联性,就应当支持索赔。
现世安稳
文章中有两点未说明,一是这孩子的入学体检报告有没有异常,二是家长是否知道自家孩子有病,因为这个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在校有体育课劳动课等,如果知道孩子有病,有没有告知不能参加剧烈运动。
四大令
这是个什么学校?学生们不是吵架就是在研究打架。
明日朝阳
学校就是最大的恶人,为什么会先赔偿60万再去告另外一个学生?这就是恶人逻辑,谁厉害谁得利,老实人好人最后要吃亏,正义、好人一直是要付出代价,这一次法院终于选择维护正义,让学校的恶人付出代价
春雨雷
活该!
用户10xxx55
现世报应不爽!
明虎
学校赔的应该退了
用户14xxx19
那家属也该死
似曾相识
好太好了
青年宊级手
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恃强凌弱,外强中干,咎由自取。
杨剑
这是遭了天谴,要告就去告老天爷吧,否则一家人还会有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