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钱闹的!宁夏,一男子和女子订婚,给了20万彩礼和8万的首饰,不料两人经常吵架决定分手,男子讨要彩礼和黄金首饰,女方说黄金丢了,男子大怒,表示黄金价格疯涨,赔钱也要赔差价,于是将女子告上法庭!网友:丢了就再买同等克重的,就她聪明知道挣差价吗?
据中国蓝新闻6月1日的报道,宁夏同心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黄金价格波动引发的彩礼纠纷案,让“金价上涨该不该补差价”的争议有了明确答案。
宝某与周某经人介绍相识,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仪式,期间宝某向周某支付了20万元彩礼和价值8万元的黄金首饰,然而共同生活期间两人矛盾不断,最终决定分手。
宝某起诉要求周某全额返还彩礼和金饰折价款。
调解过程中,周某同意退还20万元彩礼,但对金饰提出了异议:“黄金首饰不小心丢了,只能按购买价退8万现金。”
宝某当场反驳:“黄金都涨成这样了,怎么能只退8万?”
他坚持要求按2025年诉讼时的金价折算,认为黄金首饰具有投资属性,应当享受金价上涨带来的溢价。
周某则辩称首饰丢失是因宝某保管不当,只愿按购买时的原价折算。双方在金饰价值认定上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调取了购买凭证和保管记录,证实首饰一直由周某保管,丢失责任在她。
但针对金价争议,法官明确指出:金价波动的风险需要自行承担。除非双方事先明确约定“按涨跌调整返还金额”,否则支付方需承担市场变动风险。
其实黄金首饰作为彩礼返还时,通常优先按实际价值折算而非归还特定克重。原物丢失时应当折价赔偿,但价格波动属于正常市场风险,购买方应自行承担。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某退还22万元(含原价8万元金饰折价),宝某放弃其他诉求。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但具体返还金额需扣除共同生活合理支出,且消费性支出(如婚纱照、婚礼筹备)不在返还范围。
随着金价持续走高,彩礼中的黄金纠纷日益增多。法院在处理时既要确认财物归属,也要明确价格波动不属于法律追偿范围,让婚约财产纠纷回归法律本质而非市场投机。
信息来源:中国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