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乘客在地铁上吃花生,另外一位乘客上前阻拦,结果双方发生争执,劝阻者要求赔偿3万元!法院支持这样不合理的诉求?
我们都知道,在地铁车厢这样的密闭空间吃东西不太好,但是花生的味道也不算大吧,为什么这也要劝阻呢?而且似乎不是“好言相劝”。
其实这位吃花生的先生,他非常不注重公共卫生,边吃边扔花生壳,白先生对此感到很愤怒,随后开始动起手来,两人互相推搡,然后呢,那名吃花生的先生开始录像,想要记录下白先生打人的照片,结果手机被丢到了地上。
看见的人说,劝阻者当时态度非常强硬,甚至对人家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吃花生的先生把白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手机维修费、西装费、领带费、误工费等共等。
经过法院和警方的合作,发现吃花生的这位先生手机没坏,也没有殴打他人,还制止了不文明的行为,于是驳回了吃花生这位先生的诉求,简直大快人心。
不过我感觉,平和的态度还是重要,实在不行我们也可以找工作人员帮助,也可以录像,但是要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不要过于鲁莽了。
亲爱的读者,你对这起事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