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老人用手铐拷住,警方通报!

十一的猫猫指南 2025-06-11 11:28:15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5年6月10日7时许,男孩曾某(男,13岁)在璧山区丁家街道公交站下车刷卡时,与身后催促的乘客周某(女,69岁)发生口角。下车后曾某击打周某面部,同行的周某丈夫刘某(男,68岁)上前还击。现场群众黄某(男,68岁,聋哑人,与周某、刘某素不相识)从口袋中掏出一老式手铐铐住曾某双手,会同周某、刘某带着曾某前往派出所。途中经群众劝解,曾某道歉,黄某解铐,大家分头离开。 目前,相关人员已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公安机关正对该案及手铐来源等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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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35
2025-06-11 15:54

这小孩也是没家教

转角遇到猪

转角遇到猪

27
2025-06-11 16:11

小孩没家教

神队友 回复 06-11 16:56
“下车后曾某击打周某面部”[横脸笑]这孩子这么凶的麽[横脸笑]

风车KD0084 回复 06-11 21:23
小孩没家教就是老头犯法的理由?非法使用警械拘禁未成年人,多重的罪一个快70的老头不知道?一看就是横行霸道一辈子,必须严查!

退而结网

退而结网

16
2025-06-11 16:31

都不是好鸟

燕双鹰程汤 回复 06-11 18:24
我也这么觉得

用户10xxx72

用户10xxx72

14
2025-06-11 19:29

非法用手铐拘禁未成年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会根据不同情形受到法律制裁,具体如下: -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若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本罪的,同样从重处罚。 - 民事责任:非法拘禁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用户10xxx82

用户10xxx82

11
2025-06-11 16:13

非法拘禁罪

定格丿Forever 回复 06-11 16:19
这是抓到犯罪分子,扭送派出所。

蓝魔

蓝魔

10
2025-06-11 21:30

又是聋哑人啊!伏笔!

用户92xxx12

用户92xxx12

9
2025-06-11 23:07

非法使用警械也是犯罪。。。

留一半清醒一半醉

留一半清醒一半醉

8
2025-06-11 17:25

一查是电影道具。[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一二三 回复 06-11 21:13
据不明来源消息透露,手铐是用萝卜雕刻的。大家散了吧,各回各家。

用户14xxx45

用户14xxx45

6
2025-06-11 20:34

这是聋哑人吗?我看视频穿粉格子好像是说了话的

神州第一小学生

神州第一小学生

5
2025-06-12 08:32

放心 最后肯定是捡到的

用户61xxx75

用户61xxx75

2
2025-06-12 09:03

聋哑老人有手铐😂😂😂

专怼极端爱狗人士

专怼极端爱狗人士

1
2025-06-12 07:07

支持小孩打死老人

用户13xxx34

用户13xxx34

1
2025-06-12 03:29

手铐那里来的?

十一的猫猫指南

十一的猫猫指南

生活破破烂烂,小猫缝缝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