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4名麦客顶着烈日四天收割70多亩麦子,挣得3700元辛苦钱。吃饭时钱不慎丢失,他们心急如焚赶回面馆。老板一眼认出他们,主动归还3700元。麦客想拿200元感谢,老板摆手拒绝,称他们挣钱不易。此事尽显老板正直善良、麦客懂得感恩,双向的善良令人动容。
今年,有4名麦客从外地来到这里,他们皮肤黝黑,脸上写满了岁月的沧桑,但眼神中却透着坚毅。
这4名麦客顶着炎炎烈日,从早到晚不停地劳作。他们挥舞着镰刀,汗水湿透了衣衫,后背上结出了一层层的盐霜。
经过四天的辛苦劳作,他们终于收割完了70多亩麦子,雇主也如约支付了3700元工钱。这3700元,对他们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是他们接下来一段时间的生活保障。
收工后,4名麦客又累又饿,便来到镇上的一家面馆吃饭。他们围坐在一张破旧的桌子旁,点了几碗面,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吃完饭后,他们起身准备离开,却突然发现装着3700元钱的袋子不见了。他们顿时慌了神,脸色变得煞白,在面馆里四处翻找,可怎么也找不到。
“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是我们四天的辛苦钱啊!”一名麦客焦急地说道,声音都带着哭腔。
“别着急,咱们再仔细想想,是不是落在什么地方了。”另一名麦客安慰道,但他的眼神中也满是焦虑。
他们努力回忆着,突然有人想起可能是落在面馆的座位上了。于是,他们顾不上休息,急匆匆地赶回面馆。
面馆老板是个中年汉子,他看到4名麦客又回来了,而且神色慌张,便主动上前询问。麦客们焦急地把丢钱的事情告诉了老板。
老板听后,没有丝毫犹豫,转身从柜台后面拿出一个袋子,递给麦客们说:“你们看看,是不是这个?”
麦客们接过袋子,打开一看,3700元钱一分不少。他们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握住老板的手说:“太感谢您了,老板!您真是个大好人!”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一名麦客从袋子里拿出200元钱,递给老板说:“老板,这点钱您收下,就当是我们的心意。”
老板连忙摆手拒绝,说:“你们挣钱不容易,这钱我不能要。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麦客们见老板坚决不收,只好把钱收了回去。他们再次向老板道谢后,才离开了面馆。
看着麦客们远去的背影,老板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知道,自己做的只是一件小事,但却能让这些辛苦劳作的麦客感受到温暖。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面馆老板在发现麦客们遗失的钱后,主动归还,这一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值得赞扬和肯定的。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如果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拒不返还,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在本事件中,若老板没有归还这3700元,麦客们有权要求老板返还,老板则需要承担返还钱款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故意隐匿、毁损或者非法处分,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本事件中老板不存在这些行为,但如果拾得人出现上述情况,权利人可以要求拾得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起事件中,老板的善良行为不仅体现了道德的高尚,也严格遵守了法律规定。而麦客们懂得感恩,也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情感。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