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5后女子与00后男子相识同居,育有一男婴。时隔一年,女子再次怀孕,男子提出结婚。然而,检查发现女子子宫角部妊娠,需进行手术。此后,男子以家人不同意为由消失不见。女子向法院起诉,诉求包括将儿子判给男子抚养,并要求男子赔偿21万元,主张自身身体受损,男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9年,85后的小张与00后的小王偶然相识。虽说两人年龄相差十多岁,可交流起彼此的想法、对生活的憧憬时,竟意外地情投意合,仿佛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能懂自己的人。
小张和小王的事后来闹得挺大,邻居们都知道男方躲着不露面那阵子,小张做完手术还得自己带儿子,身体虚得根本没法上班赚钱。医院出的伤残证明写着"两个九级伤残",光这一项法院就判了十多万补偿,加上之前手术费、营养费七七八八,总共得赔二十来万。
有律师提到,这种同居期间怀孕出事的案子,男方赔钱的关键在于"公平责任"——毕竟怀孕是两个人造成的后果,全让女方扛着不合适。
小王在法庭上咬定宫角妊娠和自己没关系,可法官没采信,毕竟从怀孕时间推算就是同居期发生的。现在判决书里写明白了,孩子归小王养,但小张每月得掏抚养费,想见孩子提前打招呼就行。听说执行阶段小王还想拖着不给钱,小张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