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和女友要赶早上6点50的国际航班,他们认为留出2个小时的时间足够用了。

清风徐来心情 2025-06-12 12:30:09

上海,男子和女友要赶早上6点50的国际航班,他们认为留出2个小时的时间足够用了。于是,在5点8分才悠哉悠哉的出门。万万想不到,人算不如天算,进入电梯后,电梯突发故障,就被困在里面28分钟后,才被解救出来。随后,急匆匆的前往机场,结果,到地傻眼了,已经结束值机,无奈之下,只能重新购票。事后,男子咽不下这口气,仅飞机票损失了1766元,来回打车又花了109.32元,男子认为物业和电梯保养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并将双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共计9875.32元。法院的判决很意外。 据潇湘晨报,6月11日报道: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引发关注。 那天,小王和小许要赶早上6点50分起飞的国际航班。 凌晨4点多,他俩就收拾得妥妥当当,行李箱塞得满满当当,衣服熨得平平整整,就等着奔赴期待已久的旅程了。 在小王心里,从黄浦区的家到机场,2小时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时间绝对富裕!4点52分,网约车也很给力,准时接单,眼瞅着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俩人心里还美滋滋的,已经开始畅想在异国他乡的美好时光了。 可谁能想到,意外说来就来! 5点08分,当电梯载着他俩往下走的时候,突然就剧烈晃动起来,晃得人心里直发毛。 紧接着,电梯“咔哒”一声,停住不动了!这一下,可把小王和小许吓坏了,原本还轻松的心情瞬间跌入谷底。 四周黑乎乎的,只有电梯里那微弱的灯光,密闭的空间让人喘不过气来,小许吓得紧紧抓住小王的手,小王也慌了神,但还是强装镇定安慰女朋友。 等了几分钟,电梯一点恢复运行的迹象都没有,5点13分,小王实在等不下去了,赶紧拨通了报警电话。 这边刚报完警,那边5点15分,大厦工作人员也发现电梯出问题了,马上联系了负责维保的电梯公司。 小王和小许在电梯里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每一秒都无比漫长,心里的焦急和不安越来越强烈。 好不容易,5点24分,电梯公司的工作人员可算赶到现场了! 小王和小许就像看到了救星,盼着能赶紧出去。工作人员一通紧张排查,12分钟后,电梯门终于缓缓打开。 这时候,小王看了看表,好家伙,俩人整整被困了28分钟! 可这还不算完,等他们心急火燎地赶到机场,航班早就结束值机了!看着大屏幕上“航班已关闭”的字样,小王和小许欲哭无泪,满心的期待全成了泡影。 没办法,俩人只能咬咬牙,重新购买机票。 事后,小王越想越气,掏出计算器噼里啪啦一算,这一趟下来,重新买机票损失了1766元,来回打车又花了109.32元,这还不算在电梯里担惊受怕的精神损失呢! 小王心里那个憋屈啊,难道这些损失就得自己默默承受?这也太冤了吧! 一气之下,小王直接把电梯管理方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电梯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机票损失、交通损失和律师代理费等,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9875.32元! 小许也另案起诉,誓要讨个说法。 网友对于这件事,给出了不同看法: 6点50飞机,应该至少提前两个小时到达机场。实际上有些航空公司要求提前三个小时到达机场。 先不管他航班是否延误,你被困电梯,就是物业和维护单位有问题,这不是不可抗人,被困的人完全可以让他们赔率精神损失费,如果有其他确定的损失,他们当然要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管理方,对电梯正常运行负有保障义务。 物业公司没保障好电梯正常运行,让小王和女友被困电梯,物业公司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设备安全法》第45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本案中:电梯公司平时尽到了维保义务,接到故障通知后,也在合理时间内赶到现场完成救援,电梯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民法典》中关于过失相抵的原则,如果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那么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不过呢,小王自己也有责任,从常理来讲,乘坐国际航班一般都得提前预留足够时间,考虑到去机场路上可能遇到各种状况,像堵车、突发意外等。 小王只留了不到2个小时的时间,太紧张了,没有充分考虑到突发情况,小王因为自己预留时间不足,对误机这个损害结果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后,法院酌情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小王750元。 信源—《潇湘晨报》-2025-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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