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浙江嘉兴,3名男子去旅游,发现有人种了一片大蒜,3人心花怒放,约好等大蒜长成了之后,全部偷走。2个月后,几人如约而至,一口气偷了100多斤的大蒜。2名农户看到自家地里大蒜一夜之间全没了,吓得立马报警。被抓后,3名游客偷蒜的原因让人哭笑不得! 6月10号,光明网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前些日子,一名群众给派出所打来电话。 他在那边焦急又气愤,说警察同志,你们快来啊,我家地里种的大蒜全让人偷光了! 民警一听,立马赶往现场。 大家到了地里一看,好家伙,原本绿油油的蒜田,此刻一片狼藉,就像刚经历过一场灾难。 这小偷一看就是着急忙慌行事,把蒜叶扯得七零八落,随手就扔在地上,只把蒜头给偷走了。 而且,被偷的农户还不止一个。 经过统计,2名农户一共被偷了100多斤大蒜。 这可让2名农户心疼地直抹泪,这大蒜可是他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本想着能卖个好价钱,或者留着自家吃,没想到一夜之间全没了。 民警看着2位农户愁眉苦脸的样子,说放心吧,咱一定能把这小偷给揪出来。 民警发现,这是2名农户的田地距离特别近,现场的作案手法也差不多,作案时间也很接近,他们判断,这肯定是一伙人干的。 于是,民警们把这2个案子并在一起分析,还赶紧去查看周边的监控画面。 这一看,还真就有了发现,画面里出现了3名可疑人员。 民警们顺着监控的线索,一点点地排查,很快就确定了这3名嫌疑人的身份。 确定身份后,民警们立刻展开搜索。他们四处打听,走访调查,终于在一个地方把这3人给抓获归案了。 当民警们走进嫌疑人屋里的时候,都惊呆了。 屋里就像个加工厂,3人大费周章盗窃得来的100多斤大蒜,有的已经被晒得干巴巴的,准备留着以后用。 有的还被做成了糖蒜,看着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3个人偷大蒜并不是为了拿去卖钱牟利,而是打算自己吃。 这3个人被抓的时候,还一脸懵呢。他们心里肯定在想,不就是偷了点大蒜自己吃嘛,咋就被警察给逮住了呢? 民警一调查,才知道这3个人在4月份来这儿游玩的时候,就盯上了这片种满大蒜的田地。 当时他们看着那一片绿油油的大蒜,心里就打起了坏主意,还约定等大蒜长成了,就来把它们偷走。 他们觉得,自己偷点大蒜吃,又不是啥大事儿,警察肯定不会管。 可他们没想到,警察的眼睛可亮着呢,一举一动都逃不过警察的法眼。还没等他们美滋滋地尝上自己偷来的大蒜,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被抓之后,这3个人才后悔起来。他们知道,自己这是犯了法,偷东西就是不对,不管是为了啥。可现在后悔也晚了,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3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名嫌疑人盗窃了农户100多斤大蒜,他们的行为符合该法条所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的情形。 虽然他们盗窃大蒜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食用,并非出售牟利,但盗窃行为本身已经侵犯了农户的财产权益,造成了农户的经济损失。 从盗窃数量来看,100多斤大蒜具有一定的价值,且给农户带来了较大的困扰和损失,可认定为情节较重。 目前,警方已经依法对这3人处以行政拘留。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这3名嫌疑人的盗窃行为导致了2名农户100多斤大蒜的损失。按照该法条,农户有权要求嫌疑人赔偿因盗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损失的计算应以大蒜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来确定。 例如,可以参考当地大蒜的市场收购价格,计算出100多斤大蒜的价值,作为农户应获得的赔偿金额。 如果嫌疑人拒绝赔偿,农户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人说,不管咋样,偷必须罚,按照正常大蒜价格赔偿给种蒜的农户。 浙江人那么富还要去偷菜,这太不可思议了,在广东农村,只要你偷了人家的东西,那怕是一棵菜、一根葱,你可能很难再抬起头做人。 如果你确实需要,一定要与主人打招呼,经主人同意才能取走,否则就是偷盗,这是十分明确的界限,同村的,鸡鸭入错了窝,绝对不会隐藏杀掉或卖掉,都会主动送回主人家,这就是文明。 这么穷了吗?100多斤大蒜籽,按市场价8元一斤,也只有1000左右,3个人买下来,平均每人就300多块,何必呢! 不过,这件事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不管是为了啥,都不能干偷鸡摸狗的事儿。 法律可不会因为你是为了自己吃,就对你网开一面。每个人都得遵守法律,别想着占小便宜,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对于3名小偷的行为,你怎么看? 信源:光明网 2025-6-10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浙江嘉兴,3名男子去旅游,发现有人种了一片大蒜,3人心
卖蠢
2025-06-12 1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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