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殴打女儿出气#在保护儿童方面,其实也可以学习国外的一些经验。如果发现父母都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可以直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将孩子交给其他家庭或者福利机构抚养成人。 虽然说虎毒不食子,但确实现在越来越多的父母,生了孩子之后不负责任。现在广东中山市就有这么一例,张先生夫妻生了女儿现在已经13岁了,但是两人长期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打架,之后就不约而同的拿自己的女儿出气。在4月26日晚,父母吵架之后,又怀疑女儿偷钱买零食,于是母亲用刀刮她的手,父亲用书包拉杆打她的脚,还吊起来打,用毛巾堵嘴和扇脸。 女孩被殴打了整个晚上后离家出走,亲人找到其时立马报警并带她就医。之后中山市妇联介入,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山法院也很高效,在一天之内就下了判决,禁止父母实施家暴,并同步发出家庭教育令。 但仔细想想好像用处也不大,因为只是从法律上禁止父母实施家庭暴力。但因为女孩是未成年人,所以还得跟父母一起生活。那么很有可能不可避免的父母吵架后,又一次迁怒于女孩。虽然有着这份法令的保护,但是这个女孩真的能免受父母暴击伤害的可能吗? 我们在一些电影上看到,如果查证未成年孩子受虐待,国外一些国家,直接会解救孩子,并且将孩子送到父母触达不到的儿童保护机构。之后假如法院剥夺父母的监护权,那么直接会将孩子送到父母不知道的家庭继续成长。虽然孩子不能跟父母在一起,但是跟那些家暴的父母在一起,又有什么幸福感呢?
一人救五人!河南籍少校张伟连救四个落水的人后,因明显体力不支,母亲阻止他再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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