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男子承包了一大片土地种土豆,正是丰收季,土壤里的土豆密密麻麻的,男子兴奋地收获着,可他没想到自己还没有收完土豆,就每天涌进大概500人,来抢土豆,他们抢了5天,每天抢走大概20万斤,男子损失数10万。 据百姓关注6月16日的报道,曾先生开着收获土豆的机器,在争分夺秒地把土豆收起来。 今年他的土豆,大丰收,土壤里面的土豆,就如铺了一层黄金,那土豆真的是个大皮光滑,非常诱人。 他开着机器收了一圈土豆,土豆就装满了一袋又一袋,获得如此丰收,他内心满是欣慰。 这收获终于不负付出,他回想起在这片土地上,他付出了大量的财力和精力,他内心感慨万分。 他的这一片土地是承包的,这里的土地非常适合种土豆,如果零零散散地种,辛苦又不挣什么钱,但是承包一大片土地,统一管理,统一种植,就会省下很多力气和精力。 所以他就承包了这一大片土地,全部种上土豆,租金也花了他一大笔钱。 租了地,他从翻地,播种,浇水,施肥,每一个环节都付出了自己的精力和时间,每一个环节他都没有忽视。 正是他在这片土地上撒下了辛苦的汗水,也投了不少的资金,他终于获得丰收了,收完土地里的土豆,她觉得自己可以大赚一笔。 他一边收着土豆,一边计划着卖了土豆之后,来年再租这片土地,他要通过自己的勤劳改变生活。 可接下来的几天,当他的土地上,涌进一批又一批村民,在疯狂地挖他的土豆,他才惊恐万分。 前几天,他收完土豆,就去休息了,当他再次来到土豆地上,竟然发现有一大批村民正在抢他的土豆。 这些村民是有计划而来的,他们都是开着三轮车过来,显然是要挖满一车才回去。 他们非常厉害,比干自己家地里的活,还要开心,还要勤快,他们一边抢一边高兴地呼喊着:这里的土豆真多呀! 曾先生来到土地上,看到这些村民在抢他的土豆,马上大声呼喊着,可是他根本阻止不了这些村民在抢土豆,他们把土豆一筐一筐地往三轮车上装,没有装满车,他们不会走。 这一幕肯定是让曾先生感到崩溃的,他声嘶力竭地吼着,让这些村民赶紧离开,他大喊着,这些土豆他还没有收完呢。 在他的努力的嘶吼下,他喊破了嗓子,终于赶走了一批村民。 可他的土地可以抢土豆,这个消息已经传遍了附近的村庄,第一天他赶走了一批村民,可到了第2天又涌进来一批村民,他们更是个个开着三轮车,来到土地上就开始抢。 他们抢了一麻袋又一麻袋,直至装了半车,他们才心满意足地离开,又留下曾先生声嘶力竭的怒吼声。 可怜的曾先生,第1天遇到这种事情,他还以为是村民不知道情况,他想着可能是村民不知情了,可第2天,显然是这些村民,听到了前一天的村民说可以抢土豆,所以才来抢的。 他已经害怕了,第1天,第2天他就被抢了估计将近40万斤的土豆。 这个局势他已经控制不住了,他知道消息一旦传开,即使赶走一批又一批的村民,还会有第3批第4批,直到他的土豆被抢完。 事情果然如他所料,第3天,第4天,第5天,每一天依然涌进大量的村民,他们肯定是听到风声了,所以才不顾一切来抢土豆的,似乎怕慢一步,就吃亏了。 看着这一批又一批的村民,估计有的村民还是来了一次又一次的。 曾先生看着这每天涌进大概500人的村民,每天他们要抢走将近20斤的土豆,5天下来,曾先生损失了几十万元。 看着土地里的土豆,几乎要被抢完了,剩下几个都被踩得面目全非的土豆,他内心十分不是滋味,他感到很痛苦。 他只好报了警,希望能够追回一些损失。 看到这些村民如此没有素质,就像闹饥荒一样,来抢粮食,曾先生已经没有信心,在第2年,估计他再也不敢在这些土地种土豆了。 这些村民,他们的行为显然是没有素质的,而且是违法的。 1、曾先生承包了片土地种土豆,那么这些土豆就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这些个人合法财产是不容侵犯的。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这些村民在哄抢曾先生的土豆,他们就是侵犯了曾先生的合法权益,曾先生是可以要求他们赔偿的。 2、村民们未经同意就哄抢土豆,这已经构成了抢劫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哄抢、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么多村民,开着三轮车来抢土豆,这与村民们贫富无关,与他们的素质有关,他们素质不好,行为违法,就应当受到处罚。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些村民们的行为呢?(来源:百姓关注-2025年6月16日)
安徽宿州,男子承包了一大片土地种土豆,正是丰收季,土壤里的土豆密密麻麻的,男子兴
代码诗人
2025-06-16 12: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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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鹤
不用喊,用手机把那些人及赃物土豆拍照,即可。
fu1027
踏马的,说事就说事,能不能别带上民法典。
情迷她城
宿州真是出名了
双生魂
一般都是有人放出消息说老板不要那些土豆了才会一波一波的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