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继女无罪改判8年#】#继父强奸案时隔10年无罪改判8年#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其附件《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大事记(2024)》,点名王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再审,王某某由无罪被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称,此案发生于2013年。当时未成年人魏某与家人争执时,说出了自己被继父王某某侵害的事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王某某无罪。在此后几年,检察机关持续接力,最终促使改判。
北京检察机关表示,在办案中充分考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综合运用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准确理解把握证据审查、判断和证明标准,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三级检察机关接力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案件历时多年终获改判,不仅实现了个案公正,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态度,而且有助于统一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证明标准的认识,是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有力体现。